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区实验室加装电梯项目问题答疑作如下澄清:
提问内容1:该项目付款情况是怎么样的?
答:该工程项目付款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其它”中已明确结算及付款方式。
提问内容2:业绩要求中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是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还是以特检院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为准?
答:业绩要求中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是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提问内容3: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答: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这一要求。
西区实验室加装电梯工程项目部
2024年10月31日
[50000120241024025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