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nmghd-cg-2024-034
预算金额
29.8万元
招标公司
杭锦后旗医院
招标联系人
刘舒杨15904785112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宏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女士1328479681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1/02
公告正文
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NMGHD-CG-2024-03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一、招标条件 本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8 万元,招标人为杭锦后旗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3日09时O0分到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箱(2166520395@qq.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O0分 递交方式:杭锦后旗医院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杭锦后旗医院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杭锦 后旗医院院领导办公会议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杭锦后旗医院,采购代
理机构为内蒙古宏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如贵单位条件符合以下资格要求,欢迎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2.2批准文号:杭锦后旗医院院领导办公会议文件 2.3项目编号:NMGHD-CG-2024-034 2.4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 (元) 1 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信息软 件智慧化升级服务采购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298000 2.5 服务期:1年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不 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邮箱
获取获取磋商文件。 4.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 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 区的投标入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 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4.2.3企业提供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 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2.4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 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4.2.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 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2.6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7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截图; 4.2.8企业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上的截图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4.2.9 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地址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截图。 注按照以上时间到内蒙古宏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 镇五原县福中园B2-19 号门市】递交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 2166520395@qq.com;审核通过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并获取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 清晰)贰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者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4.3本次招标采用债格后审。 4.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遢交 5.1晌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虢止时间,下同): 2025年01月02日上午10时 00分,地点:杭锦后旗医院三楼会议室。 5.2逾朋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后旗医院 地 址:杭锦后旗 联系人:刘舒杨 电 话:159047851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宏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福中园 B2-19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3284796811 电子邮件: 21665203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U'入H日婴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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