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其他公告
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03-25 各潜在投标人:
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的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于2024年2月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韶山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澄清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请问类似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都可以,时间是否以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设计业绩为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可,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中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勘察设计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以下3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1)在1个合同中完成2.16公里的路基(含桥涵)工程设计;(2)在1个合同中完成21855平方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设计;…”,因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中项目信息一般不会写明路面面积,只会写明项目总长度、路基宽度等数据。请问此处(2)面积可否用路线长度乘以路基宽度折算,请明确。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或施工业绩网页截图中注明了路面面积的,以网页截图中注明的面积为准;网页截图中未注明路面面积的,按路线长度乘以路面宽度折算。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勘察设计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以下3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3)在1个合同中完成2.16公里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且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标志标线工程内容。”,因为公路护栏均具有防撞性能,请问截图业绩中含“护栏”、“刚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柔性护栏”等,是否均可认定为满足业绩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或施工业绩网页截图中工程内容含“护栏”的,均认定为满足业绩要求中的“防撞护栏”工程内容。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业绩要求为“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8分;2.增加第1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1.2分,增加第2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0.8分,最多加2分。”请问增加的类似业绩,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是否均可,还是需要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都有一个才算一项,请明确。
答复:加分业绩为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即增加第1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加1.2分,增加第2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加0.8分,最多加2分。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作相应澄清,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市交通人防大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5741132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 1 栋 915-923 室
联系人:赵敏(项目负责人)、韩伟斌、杨程林
联系电话:0731-55683388
传 真:0731-55683388
监督部门:韶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
电 话:0731-55687216
传 真:0731-55687216
2024年3月25日
附件:澄清文件扫描-润泽路.pdf
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03-25 各潜在投标人:
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的韶山市润泽路建设项目,于2024年2月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韶山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澄清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请问类似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都可以,时间是否以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设计业绩为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可,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中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勘察设计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以下3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1)在1个合同中完成2.16公里的路基(含桥涵)工程设计;(2)在1个合同中完成21855平方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设计;…”,因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中项目信息一般不会写明路面面积,只会写明项目总长度、路基宽度等数据。请问此处(2)面积可否用路线长度乘以路基宽度折算,请明确。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或施工业绩网页截图中注明了路面面积的,以网页截图中注明的面积为准;网页截图中未注明路面面积的,按路线长度乘以路面宽度折算。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勘察设计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以下3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3)在1个合同中完成2.16公里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且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标志标线工程内容。”,因为公路护栏均具有防撞性能,请问截图业绩中含“护栏”、“刚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柔性护栏”等,是否均可认定为满足业绩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或施工业绩网页截图中工程内容含“护栏”的,均认定为满足业绩要求中的“防撞护栏”工程内容。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业绩要求为“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8分;2.增加第1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1.2分,增加第2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0.8分,最多加2分。”请问增加的类似业绩,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是否均可,还是需要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都有一个才算一项,请明确。
答复:加分业绩为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即增加第1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加1.2分,增加第2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加0.8分,最多加2分。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作相应澄清,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市交通人防大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5741132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 1 栋 915-923 室
联系人:赵敏(项目负责人)、韩伟斌、杨程林
联系电话:0731-55683388
传 真:0731-55683388
监督部门:韶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
电 话:0731-55687216
传 真:0731-55687216
2024年3月25日
附件:澄清文件扫描-润泽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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