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配套用房新建和整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JHBDDA-G3004)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bdda-g3004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某配套用房新建和整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配套用房新建和整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BDDA-G3004
三、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对某配套用房新建和整修工程(新建建筑面积854.25平方米,整修面积570平方米,水电暖配套附属设施)提供监理服务,项目计划工期6个月。
(二)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三)最高限价:14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履约信誉良好。
(三)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四)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承担过1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作为总监参与监管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笔合同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财务要求:企业近2年(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公司经营地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至7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详细位置联系招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需提供的资料: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查询记录情况(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与投标公司关联的其他公司情况(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形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投标人应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09:30;
(二)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09:30;
(三)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具体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和标准: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411-80857247(办)13354083169(手机)
监 督 人:季先生
联系方式:0411-80857969(办)15509857969(手机)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配套用房新建和整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BDDA-G3004
三、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对某配套用房新建和整修工程(新建建筑面积854.25平方米,整修面积570平方米,水电暖配套附属设施)提供监理服务,项目计划工期6个月。
(二)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三)最高限价:14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履约信誉良好。
(三)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四)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承担过1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作为总监参与监管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笔合同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财务要求:企业近2年(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公司经营地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至7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详细位置联系招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需提供的资料: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查询记录情况(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与投标公司关联的其他公司情况(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形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投标人应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09:30;
(二)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09:30;
(三)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具体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和标准: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411-80857247(办)13354083169(手机)
监 督 人:季先生
联系方式:0411-80857969(办)15509857969(手机)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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