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31-8053174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高级辅助驾驶实际道路测试系统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高级辅助驾驶实际道路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一批
2.3交货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署后[ 30天内 ]供货,包含完成安装及调试的时间
2.5 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954000元
2.6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用途为:[开展对高级辅助驾驶实际道路测试系统建设,结合新的测试技术、标准和法规,旨在建立领航辅助驾驶(NOA)功能的实际道路测试能力,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数采存储控制器
2

 
2
惯导系统
2

具备V2V和V2L功能模块
3
毫米波雷达
2

 
4
智能音视频采集系统
4

 
5
麦克风及其配件
3

 
6
测力方向盘
2

 
7
高清摄像头
4

每套含四个摄像头并配备同步盒子
8
移动工作站
4

 
9
车载供电移动电源
5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递交文件截止之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服务[ 2 ]家[汽车检测或汽车生产制造]企业的[ 测试设备 ]供货业绩,供应商应出具采购订单或者合同。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02-29 20:00至2023-03-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3 09: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并填写响应报价。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03-13 10:00,谈判预计时长:4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座机:0431-80531741、0431-81868602
手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箱:anmingjuan@faw.com.cn、zhaoyixuan1@faw.com.cn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