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及佛山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新建横一路西段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89.7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及佛山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新建横一路西段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及佛山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新建横一路西段项目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及佛山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新建横一路西段项目澄清(答疑)通知文件(1)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及佛山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新建横一路西段项目作出如下招标澄清(答疑)。
一、招标答疑
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或颁发获奖文件或获奖公示日期为准),获得的工程类个人表彰:获得市级奖项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1.5分,最高得1.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3分,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1)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情况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或正式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允加分:①获奖(表彰)证书或获奖(表彰)正式文件扫描件;②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公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③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④若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情况为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该协会组织状态显示为正常方为有效,否则不允加分。(2)项目负责人个人获奖(表彰)包括但不限于: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负责人、杰出项目经理等;QC类、BIM类、科技、工法及诚信类等不予认可。(3)同一年度的个人表彰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同一奖项获得不同等级的个人表彰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若为集体性表彰获奖的参与人员不属于个人表彰,不参与计分。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3)获奖(表彰)证书或获奖(表彰)正式文件应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4)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请问相关行业协会是否包含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太阳能等相关协会?
答:包含。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原招标控制价:19897775.16元,现修改为19927462.19‬ 元。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款
原条款:

3.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9897775.16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60447.24元,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道路工程

264799.95

2

箱涵工程

83578.7

3

给水工程

26625.35

4

排水工程

149973.02

5

通信工程

20662.85

6

电力工程

79965.86

7

交通工程

7631.42

8

照明工程

14776.58

9

绿化工程

10285.9

10

海绵城市

2147.61

合计

660447.24

注:其中箱涵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37项“墙面脚手架(工程量为542.08)”属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投标人须按综合单价“29.78元”进行固定填写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4、本项目包含基坑监测工程,承包人须按图纸要求进行基坑监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5、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特点,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如有)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6、本项目已包含承包人余方弃置的相关费用,若发包人自行处置土方,则此部分费用须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以及实际工程量计算,在结算时进行扣减。
7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上限价”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

3.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9927462.19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62430.59元,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道路工程

264,799.95

2

箱涵工程

83,578.70

3

给水工程

26,625.35

4

排水工程

149,973.02

5

通信工程

20,662.85

6

电力工程

79,965.86

7

交通工程

7,631.42

8

照明工程

14,776.58

9

绿化工程

12,269.25

10

海绵城市

2,147.61

合计

662,430.59

注:其中箱涵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37项“墙面脚手架(工程量为542.08)”属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投标人须按综合单价“29.78元”进行固定填写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4、本项目包含基坑监测工程,承包人须按图纸要求进行基坑监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5、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特点,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如有)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6、本项目已包含承包人余方弃置的相关费用,若发包人自行处置土方,则此部分费用须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以及实际工程量计算,在结算时进行扣减。
7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上限价”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3、更新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要求”,上述资料以本答疑附件为准。

4、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其它内容不变。
本澄清(答疑)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招标文件中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答疑)通知文件中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澄清(答疑)通知文件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及佛山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新建横一路西段项目澄清(答疑)通知文件(1).pdf
  • 附件名称 2

    答疑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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