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宁国市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cg-cs-2022021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公司宁国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15633627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202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宁国市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派路奥林花园 3 幢 204

成交金额:3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静、夏正琴、陶善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金额:67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水利局、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联系电话:13856317974、1515633627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水利局

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138563179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15156336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李女士

电话:13856317974、1515633627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标的承诺函.pdf

3、最后报价书.pdf

宁国水利局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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