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外协楼、库房整修及室外照明设施安装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0.8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qzbgzz2024-02/gc/gk
预算金额50.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智荣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单位外协楼、库房整修及室外照明设施安装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QZBGZZ2024-02/GC/GK)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外协楼、库房整修及室外照明设施安装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8408,招标人为某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08408元,取费费率为6.1 7%。(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259560元,取费费率为3.15%;监理最高投标限价 199408元,取费费率为2.42%; 造价最高投标限价49440元,取费费率为0.6%) O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外协楼、库房整修及室外照明设施安装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单位外协楼、库房整修及室外照明设施安装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公告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公告内容 七、其他 详见附件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联系人:姬先生 电 话:13804266378 电子邮件:18525639108@wo.cn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邓智荣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某单位外协楼、库房整修及室外照明设施 安装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 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外协楼、库房整修及室外照明设施安装全过 程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EQZBGZZ2024-02/GC/GK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二)项目类别为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全 过程造价咨询。 (三)服务范围: 1.工程设计。主要服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及概 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中及其技术服务、竣工图的审核等。 2.工程监理。主要服务内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保密等管理 组织工程预验收,同时配合招标人做好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协调各参建方 关系,做好合同管理、结算审核及同时配合招标人做好审计决算等阶段的相关 监理服务。 3.造价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 控制价、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查变更签证价款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告书、审查工 程进度款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告书、审查工程索赔、审核竣工结算并出具竣工结 算三方定案表,协助编制竣工决算等。 (四)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08408元,取费费率为6.17%。( 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259560元,取费费率为3.15%;监理最高投标限价199408 元,取费费率为2.42%;造价最高投标限价49440元,取费费率为0.6%)。 (五)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按照固定费率进行报价(实际酬金计算按照造价单位编制的工程 总造价为计算基数,乘以受托人取费率进行计算实际酬金)。 3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 目工程相关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 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造价咨询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造价业务,具有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 能力(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配备总咨询工程师、副总咨询工程师、专项咨询业务负责人等 人员要求如下: (1)总咨询工程师(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总咨询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 单位提供。)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或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 职称,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在投标人参保的外部证明材料;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如兼顾其他项目总咨询师,但不得超 过3个,不得兼任本项目其它岗位或职务。 (2)副总咨询工程师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或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 在投标人参保的外部证明材料;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可兼任本项目专项咨询业务负责人的岗位或职务,兼任专项咨询业务负责人 9 时,需同时满足专项咨询业务负责人的条件。 (3)专项咨询业务负责人 ①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或注册结构工程 师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不得兼任本项目除副总咨询师以外的 其它专项咨询业务岗位或职务。 4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不得兼任本项目除 副总咨询师以外的其它专项咨询业务岗位或职务。 ③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不得兼任本项目除副总咨询师以外的其它专项咨询业 务岗位或职务。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在投标人参保的外部证明材料 O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3年(2020、2021、 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近3 年的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由上级管 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5.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根 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 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或近三个 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 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 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军 队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 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总咨询师、副总 咨询师、各专业组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 入黑名单。 【提供各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以代理机构于投 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 5 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 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须提 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 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以工程监理或 者工程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除非《 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均由牵头单位进行相应的签字、盖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登记 6.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每 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6.2获取方式:(1)邮寄。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将资格 证明文件PDF电子版邮箱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8525639108@wo.cn),经招标人 审核通过后,再将招标文件纸质盖章版、Word电子版刻录光盘(U盘)邮寄给投 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需将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盖章及扫描电子版) 丶文件接收记录邮寄给招标人。 (2)自取。投标人可到招标人规定的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将资格证明文件 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当面交给招标人。 6.3自取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详 细地址待投标人抵达后电话联系告知。 采购联系人:姬先生,电话:13804266378、15315536459、0411-80858469 邮编:116000。 6.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0 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基本账户许可证、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 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单位社 保证明。 说明:以上要求为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 依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 关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判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8.2开标地点: 沈阳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媒介上发布。 十、成交办法 此次项目,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全程录音录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 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 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 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 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 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十一、联系方式 11.1 采购单位:某部 11.2监督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11-80858241 18525639887 7 2024年5月15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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