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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3-07-03 浏览:86

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就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23年7月6日8:30-11:30,14:30-16:30。
地点:两江院区科教楼1楼学术报告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
主动放弃者以书面或手机短信形式提交放弃申明。过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其缺额按规定递补下一顺序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递补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第一次:7月7日8:30-9:30;
第二次:7月7日14:00-15:00;
第三次:7月7日17:00-17:30。
地点:两江院区科教楼6楼611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
递补人员视缺额情况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过期未参加递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扫描打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2) 满足该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学历认证(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本人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1)及学籍认证(有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学历学位证书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需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
(3) 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
(4)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2)(“有权管理单位意见”栏需所在单位和有权管理部门盖章)。
(5) 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
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
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工资流水;
③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工资流水。
其中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鲜章或银行专用电子章,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参保查询专用章。
岗位要求相应岗位工作经历或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所提供的材料需包含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且需明确写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岗位要求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医院等级证明文件。
4.特别提醒
考生必须按照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全影响审核结果的,一律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原则上资格复审需本人到场。确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代交材料。
后续上岗实操拟于7月17-21日进行;综合面试拟于7月23-25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docx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doc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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