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黑财购备字[2022]12232号)C2022058于纪念馆室内装饰规划设计招标项目(第2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黑财购备字[2022]12232号)C2022058于纪念馆室内装饰规划设计招标项目(第2次)
需求描述:
整体纪念馆3D装饰规划设计 面积1400㎡ 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需现场踏勘,踏勘时间9月16日8-12时
服务周期:3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北岗区黄山街95号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
报名结束时间:2022-09-20
发布时间:2022-09-14
采购编号:HLJGCYC100301Z20221126367
采购单位: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公告附件 公告附件目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于维汉纪念馆室内装饰规划设计招标项目询价通知书说明:红色字体部分请采购人自行修改。
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采购人需求2第一章询价公告1
一、项目概况: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注:服务工程超市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潜在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于报名结束时间前线上提交响应报价、电子响应文件(如要求)。若潜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响应)失败或评委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潜在供应商投标(响应)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公告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略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于维汉纪念馆室内装饰规划设计招标项目 | 26000 | 财政预算资金 |
3.技术标准与要求2.主要商务要求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条款名称 | 合格条件 |
一般资质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
特定资格条件(如要求,请自行添加,应与询价公告内容一致) | 本项目R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
条款名称 | 合格条件 |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 | 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 |
服务地点/施工地点 | 黑龙江省北安市北岗区黄山街95号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付款。...注:1、适合首付制的项目,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小微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 2、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替换、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 |
验收要求 | 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质保期及质保金(如要求,请采购人自行填写,注意:仅工程类项目可收取质保金) |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 年。工程质保金:合同金额的 5 %,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回质保金。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其他要求 | 一、要求中标方在施工期间派人进入现场,配合修改图纸、材质、说明等事项直到施工结束。二、投标者必须踏勘现场,否则投标无效。三、踏勘现场联系人;陈老师;13846304176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所属行业 | 采购技术要求 |
1 | 于维汉纪念馆室内装饰工程规划设计 | 于维汉纪念馆室内装饰工程规划设计 | 项 | 1 | 否 | 美术设计 |
附表1:注: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所属行业”填写应: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单位:元室内装饰规划设计于维汉纪念馆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2111 | 设计费 | 整体纪念馆3D装饰规划设计 | 面积1400㎡ | ||
22 | |||||
13 | |||||
4 | |||||
5 | |||||
6 | |||||
7 | 差旅费用 | / | |||
8 | 人工费(如有) | / | |||
9 | 各种税费(如有) | / | |||
10 | 其他费用(如有)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
2 |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非“★”号条款为一般性条款,若存在3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
注:询价小组集体评议,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无效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采购方式 | 询价 | ||||||||||||||||||||||||||||||||||
2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
4 |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 | 报名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报名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并担供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报名截止之日)。 | ||||||||||||||||||||||||||||||||||
5 | 响应报价、响应文件(如要求提供)的递交、签章 |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如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报价或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报名截止时间后,潜在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其报价及响应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 | ||||||||||||||||||||||||||||||||||
6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R价格报价(金额报价)£费率/折扣报价(实际报价=费率*预算金额)£优惠下浮率/折扣率报价(实际报价=(1-优惠下浮率)*预算金额1、报名截止时间后,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报价),此报价应为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及税金。2、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函”和“明细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3、线上报价和响应文件(如要求提供)内所报价格必须一致、相符,否则视为响应无效。4、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潜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7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询价通知书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 | ||||||||||||||||||||||||||||||||||
8 | 询价小组 |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自行组建,共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询价小组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1、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潜在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潜在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潜在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潜在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编写评审报告;(3)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
9 | 合格且有效供应商家数 | 1、首次公告的项目,经询价小组审查,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2、若首次公告的项目,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仍不足3家,可继续评审:(1)有效供应商为2家的:确定(价格扣除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2)有效供应商为1家的:直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
10 | 评标办法及过程 | 一、最低评标价法。1、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询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3、询价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 以报名先后顺序 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询价小组应开始评审。三、采购人应将询价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项目评审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15年。 | ||||||||||||||||||||||||||||||||||
11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项目性质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工程类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10%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服务类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位非联合体20%工程类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服务类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6%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上表中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5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 项目性质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工程类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服务类 | 小型、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位非联合体 | 20% | 工程类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联合体 | 2% |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服务类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联合体 | 6%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项目性质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工程类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服务类 | 小型、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位非联合体 | 20% | 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工程类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联合体 | 2% |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服务类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联合体 | 6% |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12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
13 | 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1.结果公告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自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1.2项目废标后,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自动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成交通知书发放2.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注: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直接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 ||||||||||||||||||||||||||||||||||
14 | 废标情形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供应商不足3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其他情形。 | ||||||||||||||||||||||||||||||||||
15 | 合同与验收 | 一.合同要求一般要求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合同内容《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二.验收: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替换、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 | ||||||||||||||||||||||||||||||||||
质疑与投诉 | 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授权代表进行质疑,且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在提出质疑时,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质疑函范本要求提出和制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监督部门,并给以相应处罚。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2、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其它有关规定 | 1、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下载/查看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变更公告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2、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按要求进行线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响应无效供应商。3、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
评审项 | 合格标准 | 是否合格 |
一般资质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 |
特定资格条件(如要求,请自行添加,应与询价公告内容一致)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响应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
响应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等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或对响应无实质性影响。 |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供应商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 |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本项目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明确所投标的的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 | |
其他要求 | 1、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2、是否雷同:响应文件多处成规律性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雷同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
评审结果 | 合格/不合格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一、报价函编制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项目编号:
5、我方承诺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天。3、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2、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为。我方愿意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施工,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大写:,小写:。按照已收到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询价通知书要求,经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认真研究采购人需求、供应商须知、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响应。我方完全接受本次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所有要求及评审办法,并承诺在成交后执行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并同意以下事项:(采购人名称):
11、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成交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10、我方将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9、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7、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6)要求更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不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账号:供应商开户银行:电子函件:联系电话:联系地址:(7)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明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公章)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2111 | |||||
22 | |||||
13 | |||||
4 | |||||
5 | |||||
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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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三、资格承诺函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单位盖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五)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情况。(四)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三)我公司在截至响应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我公司作为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特此承诺!我公司已阅读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并在此承诺满足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全部主要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采购人名称):四、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人名称):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单位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或正偏离或负偏离。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说明:六、技术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技术要求 | 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不属于可不提供)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限于: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内容(格式及内容自定)七、项目实施方案4.上表中“采购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询价通知书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3.如要求提供佐证的,如直接复制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响应。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可不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九、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可不提供)
十、其他资料(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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