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招标答疑澄清公告(一)
【发稿时间 :2024-09-20】 【作者 :】 【阅读次数:】
剩余: 0天 0小时 0分钟 0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4-09-09 | 2024-09-14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4-09-14 | 2024-09-29 |
各潜在投标人: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答疑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问题1:我们单位提供近五年已完工的下穿铁路工程市政业绩是否满足要求,如满足是否只需要提供中标合同交工即可。
答:市政业绩不满足本项目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218.76.40.80:9000/ hnxyfw/)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2:招标文件P25附录3资格审查条款(业绩最低要求):1、投标人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交(竣)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中完成32.5Km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及绿化工程内容)(大中修、养护及灾毁重建类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我方提供的近5年业绩,路基里程长6Km,沥青路面里程长50Km,项目为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内容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及绿化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为“近 5 年(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为“投标人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前后描述不一致。请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时间是否从2019年9月28日起计算?
答: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第41页,3.5.5中,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和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请问:我公司拟派人员社保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问题5:招标文件发布的PDF版工程量清单与投标文件格式XGLZB版工程量清单,100章总则为非竞争性报价,但两个版本发布的103-5 临时轨道、103-6临时涵洞单价不一致,103-5 临时轨道PDF版单价为324378.67元/km、XGLZB版单价为216252.67元/km;103-6 临时涵洞PDF版单价为2195.11m/座、XGLZB版单价为487.78m/座,以致这两项的合价不相等,最终导致两个版本100章的总价也不一致。最终以哪个版本为准,请指示!
答:采用新点软件导入XGLZB版工程量清单与PDF版本一致,以招标文件发布的PDF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6:本项目可否采用系统内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答:可采用系统内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问题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相应格式,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
答:招标文件中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相应格式,无需提交。
问题8:招标文件封面为“G59 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招标(项目名称)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第11页“2.各标段主要工程量一览表“标段号为“1”,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不分标段,填“/”即可。
问题9:招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现金或保函,而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中可申请电子保函类别有3种: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根据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要求,保函是否可采用电子保函方式,若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以上3种形式是否都支持,请明确。
答: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保函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问题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要求 “近5年(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而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投标人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请明确以哪一条描述为准。
答: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为准。
问题11: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投标人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单项合同中完成 32.5Km 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及绿化工程内容)(大中修、养护及灾毁重建类业绩不予认可);” 若业绩描述中明确了某个单项,如路基里程或沥青路面工程里程而不足32.5Km,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不符合,参照问题2。
问题12: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2022年资产负债不高于75%(若资产负债率高于75%的,需提供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上限价金额 10%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请问:1、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上述中的“2022年资产负债不高于75%”是否为书写错误,应该为最近一年2023年资产负债不高于75%; 3、银行信贷证明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因开工日期未确定,请明确本项目银行信贷证明格式中“……于 年 月 日之前”的日期。
答:第1、2问请按招标文件执行。第3问银行信贷证明时限由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730日历天。
问题13: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现更名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请问:是否按更名后的系统执行。
答:按更名后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行。
问题14:由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签章,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签字、盖章。
答:是,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完成签章即可。
问题15:清单说明“4.1 100 章总则按金额 17619521 元计算,不做为竞争性报价”和“4.5 安全生产费用,做为专项资金,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文件【湘交造字(2012)8 号文】精神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第 800 章的合计金额(不含安全生产费及保险费、临时用地)的 1.5%计算执行,以总额在100 章单列,不做为竞争性报价”,请明确以哪一条执行。
答:第100 章总则按招标软件清单填写的固化单价计算,第100章总则总金额为17619521元,不做为竞争性报价;其中安全生产费按招标软件清单第100章固化的4929017元计。
问题16:招标公告2.4质量要求为“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符合交通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3)符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文件;(4)符合合同约定;确保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力争优良”,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1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可否采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中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无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可否不提供?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可采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中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提供相应的电子保单即可。
问题18:本项目招标文件封面中项目名称为“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招标”,与招标文件P4中“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有出入,请问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项目名称以“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招标”为准。
问题19:投标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里“(十一)信用等级情况表”中“信用评价结果文号”如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查询不到的,是否可以填写“/”,若不是请明示?
答:“信用评价结果文号”如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查询不到的,可以填写“/”。
问题20:因职称证具有唯一性,请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职称证为原单位或子公司评审通过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职称证为原单位或子公司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问题21:招标文件中“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部分在软件中无对应导入接口且与正文标题不一致,投标文件是否不需要提供封面?如需提供,请明示提交位置及内容。
答:投标文件格式,以投标制作软件目录为准。
问题22:招标文件中封面标段号为“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洋溪连接线施工”与P11标段号“1”有出入,请问该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不分标段,填“/”即可。
问题23:招标文件P11附件3工程概况中质量要求、安全要求及环保要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2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2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为准?
答: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24:本项目是否需要递交纸质版信贷证明,如需递交请明示?
答:本项目信贷证明,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信贷证明的扫描件即可。
问题25:本项目无需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是否可以保留“(三)近年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表”内容,在标题下写“无”?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6:本项目无需提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机械,是否可以保留“(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八)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及“(十)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标题,删除内容并在标题下写“无”?
答:本项目无需提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机械,保留“(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八)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及“(十)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格式,内容可不填,或“/”。
问题27:招标文件明确表示无需提供“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可否保留“价格指数和权重表”标题,删除内容并在标题下写“无”?
答:保留“价格指数和权重表”格式,内容可不填,或“/”。
问题28:招标文件中未约定“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P250“(二)投标函附录”序号8中的约定内容如何填写?
答:“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内容可不填,或“/”。
问题2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P269“七、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是否可以在标题下写“无”?
答: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在标题下写“无”。
问题30: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为方便施工方案编制进度计划,请问招标人是否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或投标人暂自行拟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答:投标人合理安排开竣工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