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集团炼铁总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钢集团炼铁总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钢集团炼铁总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编号:GXJD-24121BB030029),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2建设规模:在2台500m2烧结机、504m2球团带式焙烧生产线1条、2座3800m3高炉及1座3000m³高炉红线范围内按照国家超低排放要求,开展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两部分的施工改造。
2.3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包括建设工期和考核验收期。
建设工期拟定全部完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有组织排放改造部分要求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中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要求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部分要求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详细进度安排以双方签订的技术附件为准。所有改造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进入试生产及考核验收期,试生产及考核验收期限按技术附件中的约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次改造分两部分,第一部分 有组织排放,第二部分 无组织排放;
2.4.1第一部分 有组织排放:
(1)CEMS设备及排口设施规范化改造工程
1)8套高炉区域CEMS设备改造,具体为1号高炉出铁场除尘1#、2#;2号高炉出铁场除尘1#、2#;1号高炉矿槽、焦槽;2号高炉矿槽、焦槽;
2)除尘器排口规范化改造(具体详见清单);
3)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高清摄像头及配套的视频储存服务器系统(摄像头安装位置详见清单)。
(2)建设3套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除尘装置
1)在炼铁总厂指定的场地上新建3套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工艺管道、反应塔、除尘器、引风机、脱硫剂储存输送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检测监控系统等,同时负责1号、2号高炉热风炉原烟囱采样平台、旋梯及CEMS等采样监测设施的拆除改造;
2)承包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等)、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对招标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
3)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地基处理、桩基处理工程(含孔桩图的设计、桩基施工、桩头破除)、基础处理等均在承包范围;
4)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均由承包方负责,包括消防、防雷、给排水、道路场地平整、地坪恢复、垃圾清理、红线范围内地下原有建筑物及原有建筑物基础等。承包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及通用性,同时发包方以现有场地交付中标人,承包人负责场地的平整及垃圾清理(杂草,杂树,废弃建筑物,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清理);
5)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安全、消防、职业病防护等专篇的汇总;报建资料(如单体设计方案等)的提供;特种设备取证、报建、报装、检定手续及费用;安全防护、环保设施、职业卫生、项目培训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
2.4.2第二部分 无组织排放:
(1)渣处理及矿焦槽封闭改造
1)按超低排放标准,对炼铁总厂渣处理系统全封闭及环境除尘放灰道路改造,其中渣处理系统包含水渣1号至5号转运站,1号至6号皮带通廊、重锤,渣处理A1A2B1B2区域封闭,配套监控、照明及消防、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2)矿槽楼、焦槽楼槽下区域封闭;
3)粉矿、碎焦事故仓落料点区域收尘优化及封闭,在FJ2转运站旁新建一缓冲仓;
4)铸铁链带机沿线及附属周边煮桨区域实施封闭;
5)筛焦楼1至6层焦炭检验设备封闭;
6)范围内皮带机封闭改造。
(2)物料输送系统改造
1)高炉Z-1主皮带、Z-2主皮带、Y101、Y201焦炭皮带、X101烧结皮带、X201烧结皮带、X102返矿皮带、X202返矿皮带、Y104焦丁皮带、Y204焦丁皮带、F101皮带、F102皮带、F201皮带、F202皮带及矿槽焦槽槽下等相关设备区域;
2)烧结成品区域皮带系统;
3)烧结配混区域皮带系统;
4)成品仓落地仓装车口;
5)球团配混区域的配二皮带机、混一皮带机、磨二皮带机、一配的8条拉出式皮带及电子秤皮带,造球区域的1#-10#共10条造球盘上皮带机,成品、带焙区域的冷一皮带机、冷二皮带机、成一皮带机、成二皮带机、成三皮带机、铺一皮带机、铺二皮带机、铺三皮带机以及成三皮带移动小车等相关设备区域;
6)原煤皮带区域M101/M201/M102/M103皮带系统;
7)烧结皮带区域S103/203皮带系统;
8)矿槽焦槽槽上;
9)烧结成品仓;
10)喷煤楼;
11)供料皮带系统。
(3)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梭式布料皮带系统;
2)1号2号烧结二次混圆筒;
3)M1转运站除尘器;
4)K2转运站除尘器;
5)SJ1、SJ2、SJ3、K1、K2转运站除尘器灰仓;
6)配煤槽M101、M201皮带系统;
7)硫铵尾气净化改造。
(4)2#烧结环冷机烟气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投标人至少有1个有组织排放方面干法钙基(或钠基)脱硫+布袋收粉工艺(处理风量≥20万m3/h)的EPC总承包业绩,②投标人至少有1个无组织排放改造工程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炼铁或相关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主要设计(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1月9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月16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gxjdlgxmz@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030029-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6楼602第一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030029-投标文件”并邮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快递单号、项目名称、邮寄单位等信息。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华锐公司设计院二楼209室 |
联 系 人:尹浩承 | 联 系 人:江波、莫小凡、蓝高艳、李娜 |
电 话:0772-2595995 | 电 话:0772-8256329 |
电子邮件:gxjdlgxmz@163.com |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