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晓鸥0513-890106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 二、三期工程检测项目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二、三期工程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二、三期工程检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批[2022]172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内

2.2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范围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其他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范围如下:

二期:本项目二期工程为新建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群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918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0296平方米。

三期:1、新建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食堂综合中心、两栋学生宿舍、大门、变电所等附属设施及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上述地上建筑总面积约953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44平方米。2、钟秀校区原有保留1、2、6号教学楼、1-9号学生公寓楼、附房、食堂、体育看台等(建筑面积共约80083.62平方米)内部装修、机电安装、智能化、消防改造及外立面改造(无需节能改造)等。

整个校区室外道路场地、绿化景观、供配电、综合管线、智能化、围墙等。

本项目检测的内容包括项目的所有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如:水泥、砂石集料、钢筋、混凝土、砂浆、外加剂等);

2)建筑装饰材料(涂料、陶瓷砖、不锈钢管等)检测;

3)防水涂料、卷材、水泥基刚性防水材料等防水材料检测;

4)给排水管材、电线电缆、电工套管等水电材料检测;

5)室内环境检测;

6)桩基(地基)检测;

7)能效测评检测及相关检测;

8)噪音检测

9)饮用水检测

2.3 检测试验服务期限:自各工程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项目进度)。 保证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应完成检测工作, 特殊情况应不超过十四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并在完成检测工作后两天内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在检测完成后三天内出具中间报告,否则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5 检测质量要求: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2.6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②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7企业业绩要求为:2018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检测合同,如检测合同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9投标人在南通市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海门区、通州区)设有固定营业场所或固定实验室且营业场所或实验室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要求。(须提供营业场所或固定实验室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 9 19 9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中国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市开发区能达大厦10楼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李晓鸥

0513-81529979

0513-890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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