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航评、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514-87880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0
公告正文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航评、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出自于:  发布日期: 2022-10-20 访问量:

本项目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航评、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起春风十里路,东至进修路

2.1.2工程规模:路线总长约2.5km。全线为双向6车道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辅道为双向4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桥梁采用城-A级荷载等级。

2.1.2合同估算价:170万元

2.1.3工期要求:30 日历天。发包人提供相关完整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航评、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并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服务周期至中标人提供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和最终监测总结报告收止。

2.2招标范围:完成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航评、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服务,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后续服务等。

3.1 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自行下载。

4.3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如实填写《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需包含邮箱、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71946402@qq.com(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514-87880356),逾期不再受理。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整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或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开户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扬州经济开发区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514902159710603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10日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13室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项目联系人:谢工、张工

联系方式:0514-87880356、19961852335

电子邮箱:371946402@qq.com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供应商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量。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标仪式后,投标供应商应立即离开开标现场,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

4.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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