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洪泽湖路南侧、盛唐路东侧,占地面积约3.969亩 2.2 建设规模:按小型IV类标准建设垃圾压缩转运100吨/日能力(远期设计按中型III类标准300吨/日)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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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以为综合处理系统成套设备厂家也可以为其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成套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若综合处理系统成套设备厂家与经销商同时报名,本项目仅接受厂家报名; (3)如发现两家(含)以上的经销商所投综合处理系统成套设备由同一家厂家提供,则所有投该厂家综合处理系统成套设备的经销商均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t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2 月 2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0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宜俊 电 话:15996011970 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2栋七楼701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正喜 电 话:0523-86880766、18136946700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2023.1.28周山河新城生活垃圾中转站综合处理系统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