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y[2024]057-2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赵亮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家新139976851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2024]057-2号
2、项目名称: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5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位于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项目总占地面积 6098.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05.46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 2200.36平方米,备勤楼建筑面积705.10平方米)。
(二)采购内容:拟对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质保期维护及承诺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完成供应及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服务或视频数据监控服务等生产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如网络工程服务、视频数据监控服务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获取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9点00分;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15日09点00分;
2、地点: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公安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系方式:赵亮 1397257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渔洋关镇天池路28号五峰物流园1栋
联系方式:李家新 13997685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家新
电 话:13997685176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2024]057-2号
2、项目名称: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5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位于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项目总占地面积 6098.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05.46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 2200.36平方米,备勤楼建筑面积705.10平方米)。
(二)采购内容:拟对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质保期维护及承诺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完成供应及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服务或视频数据监控服务等生产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如网络工程服务、视频数据监控服务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获取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9点00分;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15日09点00分;
2、地点: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分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夫子岩小区83号,古夫镇老政府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公安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系方式:赵亮 1397257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渔洋关镇天池路28号五峰物流园1栋
联系方式:李家新 13997685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家新
电 话:139976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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