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耗材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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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BKSTHJJCZXTP[2020-01]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6日 【打印】 |
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耗材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耗材谈判公告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1单元2203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09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BKSTHJJCZXTP[2020-01] 2、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耗材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第一包:122175.00元;第二包:361615.00元;第三包:1158292.00元。 5、最高限价:第一包:122175.00元;第二包:361615.00元;第三包:1158292.00元。 6、采购需求: 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耗材采购,本次采购共计3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丙酮、二氯甲烷、二氯甲烷试剂、甲醇试剂、甲苯中的甲基汞、甲苯中的乙基汞、乙酸乙酯、乙腈、监测等10项监测用试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第二包:酒精、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稀、乙醛、甲硫醇、三氯乙稀、氯乙稀、对溴氟苯、余氯试剂、硝基苯-d5、2-氟联苯、阿特拉津标液、2,4,6-三溴酚、正己烷溶剂等76项监测业务所需耗材。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第三包:烟尘采样仪、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大气采样器、恒温恒温稳重系统、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116项监测设备耗材及配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无,第三包: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27日起至2020年09月29日止。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1单元2203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1单元22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1单元2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缴纳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的凭据(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7、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注: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4)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三巷27号 联系方式:13935123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1单元2203室 联系方式:15333680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君宁、刘松林、张丽敏、梁小青 电话:15333680465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