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247叙州区赵场至横江(川滇界)段改建工程施工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G247叙州区赵场至横江(川滇界)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三) 问题1:图纸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量合计为“12465”,单位为“㎡”;在招标清单第300章312项中,工程量为“12465”,单位为“m3”,疑似错误。该子项是否应更正,请予以说明。 回复:见澄清文件。 问题2:图纸中无结构物台背回填项,且无工程量;但清单第200章204-1-h项,列出3885.6m3,疑似错误。该子项是否删除,请予以说明。 回复:本项为桥涵台背回填,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问题3:图纸中利用石方填方4180m3,但工程量清单第200章204-1-b工程量为27982m3,疑似错误。该子项是否应更正,请予以说明。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问题4:本项目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设置了施工资格审查要求职务的加分业绩,本项要求过高,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为使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保证招标项目具备充分竞争性,请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加分业绩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50000 元/天;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为:人民币10000元/天,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前后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逾期交工违约金:50000元/天,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 问题6: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金额:10%签约合同价或1000万元;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3.3(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1000万元。前后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7:请问投标报价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是否需要保留2位小数?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报价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的附表(如:单价分析表、人材机单价表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9: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的:职称、建造师证、交安B、个人业绩,是否需要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从业人员窗口对应的施工人员查询结果中均要体现,且附截图。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0:招标文件中关于暂列金的说明:无暂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费用出处。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1:专用合同条款2.3提供施工场地中,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请明确临时占地费用由谁承担,耕地占用税由谁承担(若有)。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12:招标文件第109页中2.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工程保通费,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 请问此处的工程保通费,是否包含了因临时改道的建设费、临时用地费等,是否包含了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列支在工程建设其他费里面的工程保通管理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理解。 招标人: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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