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正版办公软件采购与升级服务场地授权服务两型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用担保整体服务方案服务流程技术支持维护实施方案安装方案进度方案正版化检查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运行伴随服务辅助服务运输一切险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原资料电脑设备备品备件ET智能工具箱手册启动运营维护监督维修新零件部件修补缺陷部分更换件PC端文档办公软件表格文档办公云服务AD域账号服务增值服务文档修复数据恢复OCR识别输出长图ET高级筛选屏幕录制文出有声文档拆分PDF特权PDF转WORDPDF转EXCELPDF转PPT图片转PDFPDF编辑PDF合并PDF拆分PDF图片高级编辑PDF擦除PDF压缩云特权文档漫游空间容量上传文档大小下载加速批量下载全文检索共享文件夹数量共享文件夹成员数量同步文件夹私密文件夹图片特权图片修改尺寸压缩图片批量处理高清放大消除杂色图片水印抠图拼图排版打印翻译图片移动端文档办公软件软件升级补丁下载版本升级场培授权服务
金额
128.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209200109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丁威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惠平0731-85852909
中标公司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128.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腾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XCG-202209200109
二、项目名称: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鸭子铺路1号创智园二期8栋1楼 | 1287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年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佩(主任评委)、谢勇全(普通评委)、赵聪明(普通评委)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92.5 |
2 | 长沙融合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3.14 |
3 | 湖南腾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0.62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推荐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人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湖南腾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符合要求 |
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 |
长沙融合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 |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 |
联系人:丁威博 |
电 话:0731-88980602 |
地 址:宁乡市行政中心6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邱惠平 |
电 话:0731-85852909 |
地 址:玉潭街道新康社区财汇立方1409-1410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竞争性磋商文件--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doc竞争性磋商文件--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doc
- 小微企业声明函.doc小微企业声明函.doc
- 成交通知书.docx成交通知书.docx
- 推荐供应商意见书.pdf推荐供应商意见书.pdf
- 最后报价.pdf最后报价.pdf
2022 年10 月10 日
委托代理编号:ZF-2022CG-028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9200109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目录2022年9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
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委托代理编号:ZF-2022CG-0282、采购计划编号:NXCG-202209200109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对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详细地址)领取磋商文件。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二、采购项目预算:1300000元
地址:宁乡市行政中心6楼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为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人:邱惠平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5852909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代理机构: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威博联系电话及传真:15874893337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宁乡市行政中心6楼 电话: 丁威博联系人:15874893337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 14 楼电话:0731-85852909联系人:邱惠平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1.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小微、残疾、监狱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 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列明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 9 月 23 日起至2022年 9 月 30日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 10 月 8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1300000元 |
第二章第16.4款 | 项目最高限价 | 1300000元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1正2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响应文件须胶装。另附电子标书1份(U盘)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 14 楼)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福利和监狱企业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74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
第二章第42.1款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 人,采购人代表 0 人。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注:1、评分统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响应文件进行。所有影响评分要求需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不予计分。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报价评审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技术评审 | 2 | 技术参数 | 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未明确描述或未提供截图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说明:标注“*”号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 | 24 |
技术评审 | 3 | 整体服务方案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整体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安排、服务流程、技术支持) 出现方案缺项、漏项的,每缺漏项一处,扣3分;方案中出现欠合理、欠可行性、有明显缺陷等不完善处的,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本项最高计9分。 | 9 |
技术评审 | 4 | 实施方案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方案、进度方案、正版化检查方案等。出现方案缺项、漏项的,每缺漏项一处,扣3分;方案中出现欠合理、欠可行性、有明显缺陷等不完善处的,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本项最高计9分。 | 9 |
技术评审 | 5 | 培训方案 | 针对本项目实地情况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计划、目标等。出现培训方案缺项、漏项的,每缺漏项一处,扣4分;方案中出现欠合理、欠可行性、有明显缺陷等不完善处的,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本项最高计12分。 | 12 |
商务评审 | 6 | 售后服务 | 安装完成时间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装完成时间每缩短1天,计0.5分;本项最高计3分。整体售后服务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期每延长1个月,计0.5分,本项最高计3分。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中标后,投标人未履约承诺,采购人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投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6 |
商务评审 | 7 | 成功案例 | 自2019 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办公软件场地授权用户案例合同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2、上表中凡评委打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评分项计0分处理,如遇填报数据明显不真实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进行实地勘查,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成交资格。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第一章磋商邀请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联合体协议(1)磋商响应声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3.确定成交供应商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采购合同编号: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
(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3)项目内容:
1、。4.付款: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
1.定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合同当事人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资料。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伴随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第二种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附则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3.合同生效
采购需求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货物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9.2(1) 款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9.2(3) 款 | 响应时间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
三、软件产品技术规格本项目为正版办公软件采购与升级服务项目,为宁乡市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提供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130万。二、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PC端文档办公软件服务 | |
基础功能 | 1.文字模块提供文字编辑、段落快速布局、目录、书签等设置;支持图文混排、文件修订、样式应用等功能。2.文字模块支持添加文字和图片两种水印功能,(含预设水印和自定义水印)。*3.文字模块提供智能导航窗格的功能,支持根据文章内容自动生成结构预览。4.文字模块支持多种文档审阅方式,提供批注、修订、限制编辑功能。其中限制编辑功能,支持限制人员对文档的特定部分编辑或设置格式的方式,防止格式更改、强制跟踪所有更改或仅启用备注。5.表格模块支持状态栏显示所选单元格的求和、平均值、计数等功能。*6.表格模块支持表格筛选计数功能,支持统计数据预览和导出数据。*7.表格模块支持推荐列表功能,输入时自动提示同一列中出现过的相似内容。8.表格功能支持插入下拉列表菜单功能,在下拉列表中快速选择某一个值进行输入相同内容。*9.表格模块支持仅筛选此项功能。10.表格模块提供照相机功能,将单元格或单元格区域链接到图片对象,显示单元格或单元格区域与图片对象间的动态变化。*11.演示模块支持多种放映工具,墨迹、激光笔、聚光灯、放大镜等。*12.演示模块提供图形动画、幻灯片切换效果设计,以及批量演示工具等功能。*13.演示模块制作演示文档,支持插入图片、图形、视频和音频来展示多彩的图像。嵌入的文件对象支持独立于来源文件,即使删除来源文件,嵌入文件仍能查看和编辑。14.演示模块支持九种视图模式,含普通视图、幻灯片浏览视图、备注页视图、阅读视图、幻灯片母版视图、讲义母版视图、备注母版视图、放映视图、演讲者视图。15.演示模块支持将演示文稿输出为视频格式。16.所投产品支持打开PDF格式文件进行阅读、编辑、协作、保护,支持将文档、电子表格、演示文档另存为PDF格式文件以及输出高清图片和长图。 |
兼容性 | 1.所投产品默认存储格式全面支持OOXML国际标准(如docx、xlsx、pptx等格式)2.所投产品须兼容VBA宏代码,支持直接打开微软创建的宏文档,并运行宏代码。3.所投产品须兼容微软基于COM技术的插件接口标准,支持已有的常用插件。*4.所投产品支持Windows、Linux、Android、IOS等多平台环境。 |
扩展性指标 | 1.所投产品须提供基于basic的VBA宏代码编辑环境,且兼容微软Office VBA开发环境。支持VBA嵌入式编程。2.所投产品须支持提供二次开发接口。 |
(二)移动端文档办公软件服务 | |
文字 | 1.支持字号、字体加粗、倾斜、下划线、删除线、颜色字体、对齐方式、高亮显示、行距、字体样式、项目符号、编号、智能排版、上下标、小型大写字母、全部大写、查找、缩放、全屏等。2.支持拼写检查功能,能够检测文档中单词的错误拼写,同时给出红色的波浪线反馈,可快速定位到错误单词。友好的拼写建议全面展示,方便快速消除错误单词。*3.支持文本或图片可以直接发送给好友、发送文件、输出长图片、逐页输出图片、PDF文档等方式分享。 |
表格 | 1.支持单元格的复制、剪切以及粘贴功能;支持工作表新建、重命名以及删除功能。2.支持审阅功能,可进行批注、保护工作表、保护工作簿等操作。3.支持插入单元格、图片、图表、形状、文本框、批注、函数、数据透视表、超链接等功能。 |
演示 | *1.支持显示饼形图、柱形图、条形图以及折线图等类型图表。2.支持文本框以及图片的插入,并且可对其进行移动、缩放等操作,双击文本框即可进入编辑状态。3.支持段落布局功能,提供三种段落缩进效果、行距、文字方向设置。 |
1.支持PDF阅读记忆功能,快速跳转至上次关闭文档前所阅读的位置。2.支持页面缩放功能除可通过多点缩放的方式实现对页面的放大与缩小外,还可通过工具栏中的缩放键实现。 | |
(三)文档办公云服务 | |
基础功能 | *1.产品支持提供公网云存储,可通过账号登录,对文档统一存储管理;支持外链分享、支持文档漫游,支持历史版本、全文检索等功能;支持文档实时跟踪与备份恢复;支持提供后台管理功能,文档统一把控。2.云文档空间具备≥100GB/人的存储容量; |
轻应用 | 1.支持会议功能,可基于文档发起会议功能,并邀请其他成员参与;2.支持单独创建会议,通过会议ID或者链接可进行在线会议,可提供云文档共享、屏幕共享多种内容共享方式;3.支持表单功能,可创建基础表单、考试、打卡、接龙等多种常用信息采集表,提供多种常用模板,并且支持链接、二维码、海报、微信、QQ等方式进行邀请填写,后台自动生成Excel表格和填报情况汇总。 |
管理 | 1.角色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能力,创建不同角色,如日志管理员、组织架构管理员等情况,完成分权管理。2.日志管理:支持对文档操作、团队操作、后台操作和登录操作进行日志记录,并支持日志导出。3.通讯录可见性设置:支持设置成员对通讯录可见范围,保护组织架构信息不被任意查看。4.支持从AD域账号服务同步组织架构信息,域账号信息源调整后可自动同步。 |
(四)增值服务 | |
功能特权 | 1.包括文档修复、数据恢复、OCR识别、输出长图、ET高级筛选、ET智能工具箱、屏幕录制、文出有声、文档拆分与合并等。 |
PDF特权 | 1.提供PDF转WORD、PDF转EXCEL、PDF转PPT、图片转PDF、PDF编辑、PDF合并、PDF拆分、PDF图片高级编辑、PDF擦除、PDF压缩等功能。 |
云特权 | 1.提供文档漫游、空间容量、上传文档大小、下载加速、批量下载、全文检索、共享文件夹数量、共享文件夹成员数量、同步文件夹、私密文件夹功能。 |
图片特权 | 1.提供图片修改尺寸、压缩图片、批量处理、高清放大、消除杂色、图片水印、抠图拼图、排版打印、翻译图片等功能。 |
(五)统一兼容性要求 | |
统一兼容性要求 | *1.为保障文档办公使用习惯和兼容性,要求PC端文档办公软件、移动端文档办公软件、文档办公云服务、增值服务为同一品牌。 |
*1.为保障提供原厂正版产品及服务,拟投产品需具备办公软件PC端、办公软件移动端等相关软件有效的著作权,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五、服务标准:服务地点:宁乡市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安装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场地授权相关服务。四、服务要求说明:标注“*”号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若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验收标准6.根据采购人(使用单位)培训需求,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培训(并负担培训人员的差旅费)。5.成交供应商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超过免费升级期限,新版本如需升级,成交供应商应以该产品当时面向市场的统一升级价格收取成本费。采购人(使用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软件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4.成交供应商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为采购人(或使用单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免费提供所买产品的服务与技术支持维护,软件(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远程解决。在远程维护无法排除故障时,成交供应商提供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软件的补丁下载及版本升级服务,若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更新电脑设备,有权重装所购软件。若在免费售后服务期内,成交软件的制造商推出了新版本,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免费升级至最新版本。2.免费售后服务期: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供软件的三年免费技术服务(包含免费软件升级及免费技术支持)、免费上门服务、免人工费服务。
3.本项目报价包含税费及不可预计的费用,响应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提供服务,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1.付款人: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七、结算方法2、供应商须确保采购人在安装该产品时不出现数据丢失情况,若出现数据丢失的情况,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关责任和(或)赔偿。在产品更换或升级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1、产品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磋商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4.响应人在响应前,需现场踏勘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负。
附件6:其他说明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三、服务方案说明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9-1:分项价格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说明:响应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不含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否则为无效响应。八、最后报价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另备一份,与身份证原件一起于开标当天现场递交监委查验。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3-2盖供应商单位章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注:授权代表参加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与身份证原件一起于开标当天现场递交监委查验。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自行说明是否“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三、服务方案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商务部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附件7-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评分因素技术部分自行编写附件7-1: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商务部分的相关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1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2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附件9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小写: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2、最后报价需同时将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8-1、8-2、8-3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最后报价进行修正。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自行准备,不封装在响应文件中,经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递交。说明:八、最后报价
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8-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部旅产明:报据府中小企业办法财(220)48号)的
中乡市党政机关办公件三年场培授权服务项目,于。放性利物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
为益盛旅省如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员人,营业收入为120万元资产格银为16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常知识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乐柔想相应责任心
南
湖
企业名称(盖:湖南非常知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9月6日
3980
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
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每十六类;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境
报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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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政府采购事务中心(签章) |
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9200109)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项目的成交人,有关情况如下。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成交 单位 | 成交金额(大写) | 壹佰贰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 | 服务期限 | 叁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成交 单位 | (小写) | 1287800.00元 | 服务期限 | 叁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成交 单位 | 联系人 | 何非常 | 联系电话 | 13907314163 |
成交 单位 | 地 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1号286房1室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丁威博 | 联系电话 | 15874893337 |
采购单位 | 地 址 | 宁乡市行政中心6楼 |
2022年10月10日采购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公章)采购人:(法人或经办人签章)采购代理机构:(法人或经办人签章)特此通知。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即在2022年11月08日前),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推荐供应商意见书
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 | 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项目 |
代理采购编号:ZF-2022CG-028 | 代理采购编号:ZF-2022CG-028 |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碳商() |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碳商() |
名单:湖南腾萍精能科技有限公司 | 理由:符合要于 |
采购人代表签字 | |
名单1:湖南非常知识产和月限务有限公司 | 理由:符合要 |
名单2:划融合视别信身技有有限公司 | 理由:符合要我 |
评审专家签字 | |
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 | 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 |
2022年9月23日 | 2022年9月23日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求购方式
采购人推
荐的供应
商、原因
评审专家
推荐供应
商、原因
推荐地点
推荐时间
八、最后报价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9200109
项目名称
场地授权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ZF-2022CG-028
服务内容宁乡市党政机关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
报价
小写:1287.800元
合同周期3年
项目负责人何非常
备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ml
日期: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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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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