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浪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块石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148.5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g-zc-20221115-0006
预算金额148.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浪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块石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浪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块石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浪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块石竞价采购公告

1.2项目编码:GG-ZC-20221115-0006

1.3采购内容:块石

1.4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1.5采购明细:详见下表及采购文件及附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采购单价

(含税不含运费)

采购预算

(含税不含运费)

1

块石

7-15cm

必须是新鲜或微风化岩石,饱和抗压强度>30Mpa,软化系数>0.8,冻融损失率<1%

m3

4200

70

294,000.00

2

块石

50-100cm

m3

13500

70

945,000.00

3

块石

20-30cm

m3

3520

70

246,400.00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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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400.00

1.6 货 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批次组织供货,以实际验收合格到货数量为准。采购人按照批次进场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具体支付金额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后,以合同为准。货款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8交货地点:中标供应商厂家

1.9其它要求:

1.9.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9.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9.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9.4计量方法:详见1.5条,由甲方人员清点数量

1.9.5验收

1.9.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9.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9.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初步检验,待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业主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接收方出具材料验收确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材料接收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9.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9.5.5验收异议时限

1.9.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6验收异议处理

1.9.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9.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9.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1,485,400.00 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需进行价格换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9 被列入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1500分至2022年11月19日1500(北京时间),在“智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发送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2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3 报名时需将以上第4条、第5条中5.2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6.竞价安排

6.1竞价时间:2022年11月19日15时002022年11月19日16时00(北京时间)

6.2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一小时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10.1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意向供应商报价、以及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2 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7日内交货,除非成交供应商有充分理由,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12.联系方式

购 人: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451-81390079

期:2022.11.15

附件1 承诺书(1).docx附件1 承诺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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