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综合专修室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2024-JLJZDE-W3001)(第1包)
金额
62.1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zde-w3001
预算金额62.1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综合专修室配套设施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LJZDE-W3001  

项目概况:计划采购一批综合专修室硬件配套设备设备和部分自救互救、观察报知专修室器材,共计14类217件(套),总预算62.148万元,不分包、不组织样品评审。详情见《谈判文件》。

三、报价方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售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3  13  10  3  17  20  (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  

申领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电子邮件,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至报名成功的报价方提供的邮箱(与提交报名材料邮箱一致)。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至13139887728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W3001+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发送至邮箱1713561546@qq.com,邮件主题:W3001+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谈判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一PDF格式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报价方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6月<含>以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4)

7.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5);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6)。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谈判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谈判文件售价:0/份

五、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  3  25  10 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3  25  10 30(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3  25  10 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张先生                     王先生     

   话:  17690250628                13139887728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   周先生    

 话:  18699138694   

附件1.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 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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