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玮元-c2023010-yj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段国林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艳玲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一期厂房及供
排水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玮元-C2023010-YJ)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一期厂房及供排水
建设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万元,招标
人为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一期厂房及供
排水建设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一期厂房及供
排水建设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
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拟派本项日的项目组人员要求:
(1)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
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单项合
同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服务费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与本工程同类型的监
理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等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业绩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
公用工程)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总监、副总监外,拟派往本项目的监理人
员至少配备4人,其中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1名,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名,以上人员须具有相应注册证
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项目组人员2022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常驻现
场,且项目实施期间至少3名常驻监理员24小时在岗;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配备满足施
工阶段各专业的需求,且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必须
与中标后派往现场的人员一致,若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与中标后派往现场的人员不一
致,需向招标人申请变更,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更换。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
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并出具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的书而声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须承担过不低于1项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类似业绩和1
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类似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等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
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口接受;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0臼17 时 30分
获取方式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红河街道元江大酒店办公楼二楼)报
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红河街道元江大酒店办公楼二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红河街道元江大酒店办公楼二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一期厂房
及供排水建设(项目名称)已由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元发改投资备案(2023〕66号《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一期厂房
及供排水建设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玮元-C2023010-YJ
2.3建设规模:(1)新建标准厂房约1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2)新建干坝水厂工业蓄
水池、甘庄河道提水工程及配套给水管网等附属设施 (3)新建处理规模2000m³/d的云南
元江产业园区干坝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管网等附属设施;(4)配套建设电力工程、
绿化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环卫设施工程、入场通道、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配套基
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0312.50万元,其中建安费8331.59万元。本次的招标控制价为¥8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4招标范围: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一期厂房
及供排水建设监理服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施工阶段、施工
现场协调管理、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具括但不限于: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
调、施工过程监理信息、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项目保修期
内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
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5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止。
2.6监理周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止,并配合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
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
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要求:
(1)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
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单项合
同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服务费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与本工程同类型的监
理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等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业绩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
公用工程)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总监、副总监外,拟派往本项目的监理人
员至少配备4人,其中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1名,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名,以上人员须具有相应注册证
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项目组人员2022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常驻现
场,且项目实施期间至少3名常驻监理员24小时在岗;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配备满足施
工阶段各专业的需求,且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必须
与中标后派往现场的人员一致,若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与中标后派往现场的人员不
致,需向招标人申请变更,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更换。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
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并出具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须承担过不低于1项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类似业绩和1
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类似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等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
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囗接受;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
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玮
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红河街道元江大酒店办公楼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扫描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
名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口组织;团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下午14:30分至15:00分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地
点为: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红河街道元江大酒店办公楼二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
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惠隆佳园79幢
联系人:段国林
电 话:(0877)65196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红旗路2号
联系人:张艳玲
电 话:(0877)601820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驱把沟〈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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