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在线监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0/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苗欣慰0431-818686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在线监测

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在线监测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0-06-24 10:40:49

我公司受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车轮分公司委托,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公告(发出邀请书),对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在线监测项目(标段编号:0736-FP20201107/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流标原因: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有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


否决情况说明:

吉林省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吉林省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次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投标。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滤芯采用3级钛合金滤芯,不符合招标文件“2.5配置4级钛合金滤芯除尘过滤”的要求。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进口毛细柱品牌名称及报关单或相关进口单据。

上海速跃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未提供进口毛细柱报关单或相关进口单据。

吉林省世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未提供在线监测系统和分析仪表控制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苗欣慰

电话:0431-81868694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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