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TCC23516133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已由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 滨行审投资备[202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贴和企业自筹,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五汛镇震丰路南首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13亩,建筑面积3249.39平方米,拟建设浅圆仓4万吨(4座,直径25米,堆粮高度27.2米,单仓仓容1万吨),拟年储存4万吨粮食。主要设备;浅圆仓4座,浅圆仓接发工艺设备,浅圆仓通风设备,浅圆仓环流重蒸系统,浅圆仓氮气气调系统,浅圆仓控温储粮系统,浅圆仓信息系统(粮情检测),浅圆仓信息系统(工业可视化),提升塔(轴线尺寸45*6米)。生产辅助及公用配套设施:器材库785.03平方米,制氮机房、控制室、变配电间203.36平方米,一体化消防泵站、成品消防水箱容量500吨,一站式服务中心193.12平方米,道路4348.75平方米,硬化地坪554.41平方米,电外线及路灯,给排水及消防外线。安防监控系统,绿化150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6056.18万元。
2.3 招标范围: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各阶段及相应保修全过程(对工程进行“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4 监理服务期:50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算,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2.5 监理最高限价:98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总监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伍转业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具体要求如下: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配备监理员不少于 3人,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至少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 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1 人,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出具投标人开具的证明资料,格式自拟),提供证书及自2023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本项目备案条件,如不能满足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①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②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③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在我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派驻监理工程师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10 其它要求:
3.10.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监理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为75万元(含)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工业构筑物项目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 2023 年 8 月21日 17 时 00 分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5楼1506会议室。(本项目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青路22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吴先生
电 话: 13814311918/138510990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5-82281899
电子邮件:jstcc0509@163.com
2023 年 8 月 14 日
(项目编号:JSTCC23516133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已由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 滨行审投资备[202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贴和企业自筹,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五汛镇震丰路南首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13亩,建筑面积3249.39平方米,拟建设浅圆仓4万吨(4座,直径25米,堆粮高度27.2米,单仓仓容1万吨),拟年储存4万吨粮食。主要设备;浅圆仓4座,浅圆仓接发工艺设备,浅圆仓通风设备,浅圆仓环流重蒸系统,浅圆仓氮气气调系统,浅圆仓控温储粮系统,浅圆仓信息系统(粮情检测),浅圆仓信息系统(工业可视化),提升塔(轴线尺寸45*6米)。生产辅助及公用配套设施:器材库785.03平方米,制氮机房、控制室、变配电间203.36平方米,一体化消防泵站、成品消防水箱容量500吨,一站式服务中心193.12平方米,道路4348.75平方米,硬化地坪554.41平方米,电外线及路灯,给排水及消防外线。安防监控系统,绿化150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6056.18万元。
2.3 招标范围: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各阶段及相应保修全过程(对工程进行“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4 监理服务期:50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算,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2.5 监理最高限价:98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总监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伍转业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具体要求如下: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配备监理员不少于 3人,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至少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 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1 人,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出具投标人开具的证明资料,格式自拟),提供证书及自2023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本项目备案条件,如不能满足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①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②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③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在我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派驻监理工程师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10 其它要求:
3.10.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监理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为75万元(含)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工业构筑物项目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 2023 年 8 月21日 17 时 00 分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5楼1506会议室。(本项目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青路22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吴先生
电 话: 13814311918/138510990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5-82281899
电子邮件:jstcc0509@163.com
2023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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