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工1356026085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施工土建专业业务协作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施工土建专业业务协作框架采购,招标人为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2023-2025年度20kV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用户工程等的土建专业协作,不含通信类业务项目。不适用于集团内部委托业务及涉及特殊行业的业务协作(如供水、燃气、铁路、航道、国防光纤、公路等)。
(二)实施地点:河源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24500万元。
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段,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别:工程类
)计划工期:配合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具体以承包人发出的项目任务单规定工期为准。
)质量目标: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3.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
(一)标段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号

估算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成本警戒价(%)

中标家数(N)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东源县

1

4000

100

90

1

不收取

10

2

和平县

2

2500

100

90

1

不收取

10

3

龙川县

3

4000

100

90

1

不收取

10

4

连平县

4

2500

100

90

2

不收取

10

5

紫金县

5

4000

100

90

3

不收取

10

6

源城区

6

7500

100

90

3

不收取

10

合计

24500

/

/

11

/

/

注:投标保证金按标段递交,如发生多次招标,在前次招标中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账或保函或保险)可以在本次招标中沿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附上即可。
(二)标段划分(1)本次招标分为6个标段,投标人均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标段之间投标人不可兼中。(2)投标人须按标段制作标书并上传,同一家投标人在不同标段的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应一致。
(三)招标范围: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2023-2025年度20kV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用户工程等的土建专业协作,不含通信类业务项目。不适用于集团内部委托业务及涉及特殊行业的业务协作(如供水、燃气、铁路、航道、国防光纤、公路等)。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及室内土建、铁塔基础、基础加固(含沙包堆叠)、设备基础、变压器操作平台、设备围栏制作安装、顶管(含顶管工作基面开挖、平整)、埋管(含破、复路面)、电缆沟、电缆井、防撞墩等及上述工作任务的拆除与恢复、余泥清理、临时用工及挖掘机台班、配合非本专业施工、协助承包人办理报建手续;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预算及设计图纸中拟定分包的土建部分工程量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施工预算及设计图纸为准。
普通用户工程项目(估算金额不高于50万元)原则上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入围本项目的所有分包商),其余用户工程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供经营分析报告,经下属大集体领导班子决议后报联禾公司审批后,可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或按照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专项采购。用户工程项目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不纳入采购预估规模。
投标人须遵守以下条款: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不得触碰杜绝类、严禁类违章。
(2)承诺进场施工人员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承诺不发生农民工劳务工人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或拖 欠情况造成上 访等不良影响。
(4)严格服从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安排。
(5)工程余料、拆旧物资在结算前完成100%退料。
(6)严格执行网省公司廉洁管理规定及廉洁协议书要求,不发生廉洁问题。
(7)承诺遵守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承包人有权终止分包合同或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其长期协作分包商资格。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分包单位就分包范围内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承包人负责。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承包人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长期协作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方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按照《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工作指引》要求执行)。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六)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其成本警戒价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90%以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投标人采用投标费率的报价形式报价,同一标段的中标费率保持一致,最终同一标段所有中标人的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为唯一中标费率。具体如下:
以建设单位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第三方的定案造价为依据,按中标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分包结算:
(1)土建(不含顶管):结算标准为分包结算价=[建设单位审定实际工程量总价-建设单位审定乙供材料费(承包人供应部分)-建设单位审定乙供材料费(分包商供应部分)]×对应项目类别结算费率(附表1)×中标费率+建设单位审定乙供材料费(分包商供应部分)×中标费率+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如签证、专项措施费、协商补偿费等),由于分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承包人不予费用调整。如实施过程中发生采购清单外费用,承包人应对采购清单外的缺项内容编制扩充清单及最高限价,并按同一中标费率结算。
(2)顶管部分(含用户工程):结算标准为分包结算价=建设单位审定实际工程量总价×70%×中标费率+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3)用户工程:结算标准为分包结算价=[建设单位审定实际工程量总价或合同价-建设单位审定乙供材料费或合同价(承包人供应部分)-建设单位审定乙供材料费或合同价(分包商供应部分)]×对应项目类别结算费率(附表1)×中标费率+建设单位审定乙供材料费或合同价(分包商供应部分)×中标费率+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如签证、专项措施费、协商补偿费等),由于分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承包人不予费用调整。
备注:
1、审定实际工程量总价是指分包商(中标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所对应的审定总价;审定乙供材料费是指分包商(中标人)实际供应的乙供材料对应的审定材料费。
2、分包商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合同不含税合同价款不作调整,合同含税总价款根据增值税税额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附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供电局项目结算费率(%)

用户工程项目结算费率(%)

市区

县区

库区

1

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施工土建专业业务协作框架采购

76

81

90

90

备注:
1.供电局项目:包括20kV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
1.1市区指:河源市区,包含源城区北郊所、南郊所、高埔所、埔前所管辖区域。
1.2县区指:东源(除库区)、连平、和平、龙川、紫金。
1.3库区指:万绿湖周边乡镇,包含东源县半江镇、新回龙镇、新港镇、锡场镇、涧头镇、双江镇。
2.用户工程指:非供电局投资的工程项目。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采购有效期为3年,即协议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1.协议有效期内,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的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2)本项目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因管理变化或上级要求,招标人可开展增补采购或重新采购。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具备以下至少1项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涉及资质证书延期的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延期公告截图)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机电或市政或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注:(1)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7日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3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可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该数字证书可用于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投标人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本项目为招标方解密项目,不强制使用数字证书),投标人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招标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通过银联在线的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具体详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21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收取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费的公告》。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3月07日17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00秒。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6.3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00秒;(以文件发出时载明日期为准)
(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4)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4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1号五层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94号

邮编:517000

邮编:529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沈工/陈工

电话:0762-3369328-7564

电话:13560260857/15920871262

9.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94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2559099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10.业务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部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纪委
投诉电话:0762-336216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投诉邮箱:hygdjb@sina.com

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