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雅卫材)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纤维复合新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疵点检测复卷系统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丽雅卫材)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纤维复合新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疵点检测复卷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3031700392
采购商: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3-20 09:47:08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采购品信息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宜宾丽雅卫生材料《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纤维复合新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屏山一期)》新增固定资产计划所需,根据采购计划需求,由集团装备管理部采购。二、响应报价须知
1、报价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的履约的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联合体报价:不接受。2、报价有效期:自开启报价后60天。3、报价要求3.1报价方式与地点:隆道云网上报价,网址:http://www.longdaoyun.com/ 。
3.2报价时除在平台上报价外,还需将纸质报价盖章扫描后上传到报价平台,并同时上传相应技术协议。3.3所报价格采用一票制,包含13%增值税和到厂运输费用(若税率不同则按税前价比价,同时报价单位须在备注栏标注开票税率)。4、其它要求:本次开启报价后接受评选现场二次报价。5、保证金收取5.1 报价保证金:1000元,报价时间截止前。5.2 履约保证金:中选单位中选后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价的10%),不足部分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5.3 收取方式:保证金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下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市南岸支行
帐号:2314 5051 0902 2100 1555.4对于报价人享有采购人到期债权并已来函按年度扣除保证金的可不用交纳外,其余单位报价前均必须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5如发现报价单位在报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行为的,业主方将收缴涉及公司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开启报价时间与地点:待通知
7、付款方式: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含税13%专用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滚动付款,留10%质保金质保一年,质保到期清算后无息分期支付。
8、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需方现场。
10、交货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南广镇盐坪坝(需方指定仓库)。货物正式交付前在途中运输、装卸等一切风险概由供方承担。
三、评选、定选1、评选办法:整单综合评分最高确定中选人2、定选办法:根据评选办法确定中选人四、合同授予中选人自中选通知(隆道云短信或电话通知)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因中选人单方面原因拒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扣除中选人报价保证金。五、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产品为全新,验收标准按技术参数栏标准及我公司使用要求验收。六、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均视为无效报价:1、未缴纳报价保证金。2、未按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报价。
3、不响应我方比选要求。
4、电子采购平台与书面报价不一致。(以现场书面报价为准)七、监督部门及投诉意见反馈经办人:郭经理 18980391811
投诉电话:监事会 0831-2360139
项目编号: CG2023031700392
采购商: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3-20 09:47:08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采购品信息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疵点检测仪复卷系统 | 套 |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宜宾丽雅卫生材料《年产10万吨生物基纤维复合新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屏山一期)》新增固定资产计划所需,根据采购计划需求,由集团装备管理部采购。二、响应报价须知
1、报价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的履约的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联合体报价:不接受。2、报价有效期:自开启报价后60天。3、报价要求3.1报价方式与地点:隆道云网上报价,网址:http://www.longdaoyun.com/ 。
3.2报价时除在平台上报价外,还需将纸质报价盖章扫描后上传到报价平台,并同时上传相应技术协议。3.3所报价格采用一票制,包含13%增值税和到厂运输费用(若税率不同则按税前价比价,同时报价单位须在备注栏标注开票税率)。4、其它要求:本次开启报价后接受评选现场二次报价。5、保证金收取5.1 报价保证金:1000元,报价时间截止前。5.2 履约保证金:中选单位中选后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价的10%),不足部分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5.3 收取方式:保证金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下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市南岸支行
帐号:2314 5051 0902 2100 1555.4对于报价人享有采购人到期债权并已来函按年度扣除保证金的可不用交纳外,其余单位报价前均必须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5如发现报价单位在报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行为的,业主方将收缴涉及公司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开启报价时间与地点:待通知
7、付款方式: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含税13%专用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滚动付款,留10%质保金质保一年,质保到期清算后无息分期支付。
8、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需方现场。
10、交货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南广镇盐坪坝(需方指定仓库)。货物正式交付前在途中运输、装卸等一切风险概由供方承担。
三、评选、定选1、评选办法:整单综合评分最高确定中选人2、定选办法:根据评选办法确定中选人四、合同授予中选人自中选通知(隆道云短信或电话通知)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因中选人单方面原因拒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扣除中选人报价保证金。五、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产品为全新,验收标准按技术参数栏标准及我公司使用要求验收。六、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均视为无效报价:1、未缴纳报价保证金。2、未按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报价。
3、不响应我方比选要求。
4、电子采购平台与书面报价不一致。(以现场书面报价为准)七、监督部门及投诉意见反馈经办人:郭经理 18980391811
投诉电话:监事会 0831-23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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