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
补遗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补遗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396031364.6 元,(大写:叁亿玖仟陆佰零叁万壹仟叁佰陆拾肆元陆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901271.61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的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布,详见本通知附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具体如下:
1、样版房装修暂列金额1000000元;
2、智慧工地暂列金额2000000元;
3、非施工方自身原因且总量在5%以上的塌孔情况及后续回灌暂列金额3000000元;
4、永久出入口及管网保护暂列金额100000元;
5、防空警报器安装平台(不含防空警报器)暂列金额150000元;
6、专利雨棚暂估价2400000元;
7、公用配电房至电表部分的线缆、配电箱、设备、电缆头等;开闭所、公用配电房设备及高低压线缆、变压器;外线土建等暂估价8000000元;
8、能耗管理系统暂估价200000元。
三、将招标文件中“材料费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发布2024年第10期信息价(非网员价不含税价)”调整为:“材料费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发布2024年第11期信息价(非网员价不含税价)”。
四、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清单中如有涉及专用参数内容,均以通用参数和甲方确认的为准。
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增加:“为保证施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安全,双方同意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项目监管账户:
(一)承包人应为本工程开立专用账户,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在指定银行开立,用于支付工程款项,接受发包人的监管。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实名制管理,发包人有权核查承包人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件、工程价款往来银行账户、施工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发票等资料,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
(三)承包人恶意取消账户共管的违约责任,按照施工合同金额的2%承担违约金。
(四)共管账户资金为该项目应支付的指定工程款,在未执行支付之前,该资金权属为项目业主,不可作为承包方任何资金抵债、资金担保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的法律依据。”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一)及答疑补遗通知(二)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2月 13日
[50011220241126003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汇总回复-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工程-联系函(挂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