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和祐医院周边地块配套变更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SD)XZ0171
项目名称: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和祐医院周边地块配套变更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本项目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本单位独立承接的1个施工项目中包含多个单项工程,其中园建和园林绿化的金额达到500万以上,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施工业绩要求?请明确回复,谢谢!
答: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评审标准且按规定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的符合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注释第2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注: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款的规定。 2、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的要求填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 |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的要求填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 |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0条款号17.4.1第6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质量保证金限额: 3 %合同价格。 |
质量保证金限额: 3 %结算价。 |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四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注释第14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注:2.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详见招标人须知潜伏表第 10.6 款要求。 |
注:2.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详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
4、本项目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以本次补遗所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1《工程量固化清单》)。
5、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本次补遗所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2《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附件另册),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工程量固化清单》
附件2《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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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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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
联系人:余工、曾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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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工、廖工 |
联系方式:0757-22836569、22836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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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86329772 |
2024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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