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兆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小姐0750-8933943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盈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50-309217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公告正文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 兆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无)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兆瓦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由鹤山市华创硅能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鹤山市华创硅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一期装机容量约15MWp(实际装机容量按照施工图施工完成后为准), 所发电量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本项目采用组串形式,屋面光伏系统经逆变 器输出后,多点接至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厂房就地10kV系统,最终实现并网连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 兆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 兆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蓬江区盈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市群华 路2号1栋302)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开标室(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 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开标室(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 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 兆瓦项目)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404-440784-04-01- 68917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华创硅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鹤山市 华创硅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一期装机容量约15MWp(实际装机容量按照施工图施工完成后为准),所发电量 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本项目采用组串形式,屋面光伏系统经逆变器输出后, 多点接至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厂房就地10kV系统,最终实现并网连接。 项目建安工程费:44819462.37元(其中暂列金额:1044126.45元)。 总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内容: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15兆瓦项目)全部工程,包括:采购、施工、调试、接入设计及批复、设备采购供 货、土建及安装施工、检验、试验、调试、项目并网验收及72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 竣工验收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鹤山市址山镇龙湾工业区的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隆基项目厂房内。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首期)装机容量2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 兆瓦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②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试类五级(或 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 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 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 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 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3日17时30分(北 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蓬江区盈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市群华路2号1栋302)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1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壹份;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壹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壹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壹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 为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开标室(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为支持鹤山市“百千万工程”建设,中标人须以自有资金配建不少于中 标价 5%的“百千万工程”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与“百千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指定单位通 过另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具体配建事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华创硅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盈信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0-8933943 电话: 0750-3092179 2024 年12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华创硅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沙坪新鹤路166号之二(一址多照) 联系人:崔小姐 电 话:0750-8933943 电子邮件:zhui197310@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盈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门市群华路2号1栋302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750-3092179 电子邮件: zhui19731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姚译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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