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水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7: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水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交通局的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水系建设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前期设计研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统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
2、工程规模:工程估算价约人民币1.5亿元。本项目拟开挖久安三河,长度约2500米;新开挖新安一河东段,长度约1529米,口宽40米;开挖整理现状久安四河以及相应的控制及联通水系建筑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设计周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2024年3月底前完成工可,2024年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施工图。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5、设计要求:(1)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2)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修改补充设计文件,中标人应无条件修改及补充,且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4)工程开工后,按照规定协助发包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三、设计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本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体项目的方案设计、工可报告、初步设计(含技术审查咨询)、施工图设计(含技术审查咨询)、组织设计评审会、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相关专项验收服务、相关技术咨询至交竣工验收、审计结束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安全(预评价报告、设计专篇、竣工验收、应急预案)通过评审、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设计专篇、竣工验收)通过评审、水土保持报告及评审、环保按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为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成员方为具备勘察资质的投标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方正式员工。)
3、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总投资7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设计业绩(必须含初步设计阶段)。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方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方)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返聘人员。
7、本勘察设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至 2024年3月13日 09 时 30 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3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 | 地址 | 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庄卫韦 |
电话 | 13921638900 | 电话 | 18752932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