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8
项目编号: HYHARZ2017-0092 项目名称: 日夏线至日照机场连接线纵一路(山泉路)、横一路(蓝天路)、横二路(翱翔路)道路工程 监理服务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日照市 建设性质:新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监理
项目法人单位:日照空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日照空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5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评标细则:评标细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有纵一路(山泉路)、横一路(蓝天路)、横二路(翱翔路)三条道路。
纵一路(山泉路)是一条南北向城市次干路,南起现状日夏线(设计机场连接线)北至日照机场(太古项目用地以北),道路全长1502.737米,红线宽36米,设计速度40km/h。
横一路(蓝天路)西起设计日夏线至机场连接线纵一路,东至现状机场路西边缘,道路全长698.87米,红线宽20米,设计速度30km/h。
横二路(翱翔路)西起设计日夏线至日照机场连接线纵一路,东至现状机场路西边缘,道路全长337米,红线宽25米,设计速度30km/h。
二、招标范围:负责纵一路(山泉路)、横一路(蓝天路)、横二路(翱翔路)三条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0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2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总监办,总长度:2.53824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具有1项二级及以上类似新(改)建公路项目监理服务业绩,其中一项工程里程不低于2公里。
3.1.3财务要求
近3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3.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级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⑥经信用查询未有不良信用记录;
⑦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1.5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过1个公路新(改)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含副职)。
②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
③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3.1.6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无
3.1.7分包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
3.1.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5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2017-08-28至2017-09-0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18日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1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sdbidding.org.cn )
3.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zggzyjy.gov.cn/rzwz/)
7.补充信息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单位或机构名称:日照空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翱翔路
邮政编码:276826
联 系 人:秦华
电话:0633-7999899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邮政编码:276826
联 系 人:刘晓龙
电话:0633-878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