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企业文化中心场馆场所业务外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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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企业文化中心场馆场所业务外包 | ||||||||||||||||||||||||||||||||||||
项目编号 | 2018-0225099-TLMYT-0011993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承担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企业文化中心所管辖的所有场馆场所各项服务、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操作及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洁等工作,保证场馆场所正常开放,做好各类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若项目合同期间,有新活动场馆场所增加和调整,仍按照此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执行,乙方需及时提供服务。 (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按照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文体活动场馆服务标准,搞好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 (1.2):负责承担企业文化中心所管辖的体育馆、体育馆外围健身文化广场、中心机关楼、新闻电视楼、文化宫、石油俱乐部、展览馆、图书馆、灯光球场、夕阳红乐园、石化乐园、羽弈乐园、博羽乐园、技校区羽毛球场、民族活动室、银梦舞厅等所有场馆场所各项服务、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操作及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洁等工作,保证场馆场所正常开放,做好各类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完成甲方安排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各类比赛、活动接待、图书资料管理、电影放映管理等工作,确保场馆场所开放正常,设备器材使用完好,场馆场所环境舒适整洁; (1.3):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对配备的各种设备、用具进行编号登记,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1.4):加强设备规范管理,乙方服务所发生的低耗由乙方自行提供,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材料(单价2000元以内的维护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单价2000元以上的维护材料,由甲方提供); (1.5):甲方所提供的资产、设备设施完好移交给乙方,乙方不承担甲方业务时,需完好交付资产、设备设施的清单,如有短缺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1.6):每月接受企业文化中心管理部门现场检查考核。财务部门根据考核的结果支付费用。企业文化中心管理部门根据本合同条款制定具体的月检查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2)、建设地点:塔西南石油基地 (3)、工期:2018年3月27日至2019 年3月31日 (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2018-461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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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招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劳务承包、保洁保运及设备维护的经营范围,服务(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资格相关证书;具有场馆管理及服务经验。同时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险能力。 (2)、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上述名称保持一致。 (5)、在塔里木油田公司和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为否决项。 (6)、满足编号为2018-461 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企业;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 至13:30 ,下午16:00 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详细地点为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企业文化中心办公室305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1-31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2-02 1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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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2日上午10时至13时30分,下午16时至19时30分,在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企业文化中心办公室305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限购一套),不提供邮购。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2-27 11: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奎依巴格镇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招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的有效形式(如转账、银行保函、支票等)的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只接受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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