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亳州市中医院高清恒染液试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c-2023-06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亳州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51-626240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亳州市中医院高清恒染液试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C-2023-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医院高清恒染液试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事项:我司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技术部分70分,响应报价:30分,可能分值分配不合理的现象,特提出如下疑问。

理由:商务技术部分70分中产品综合评价: 20分;供货方案及培训方案 :10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主观分值高达40分。在评审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产品综合评价、供货方案及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分值过高,存在主观意识过强,违背医院采购中物美价廉的采购需求,无法实现价格量化及优势,造成院方利益受损。建议:为了实现院方利益最大化,建议修改为商务技术部分50分,响应报价:50分。商务技术部分中产品综合评价:10分:供货方案及培训方案 :5分:售后服务方案:5 分;响应报价得分:50 分。

答:不给与调整,根据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本项目分值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本项目涉及设备及试剂两种类型货物采购,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分值设置符合要求。故采购文件不予修改,按采购文件执行。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本次澄清不改变采购文件内容,故不变更原定开标时间。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中医院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口路北100米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8-5529076

2.咨询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滨湖金融港A11写字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汪工

电话:0551-62624037/62620715(139663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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