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二区11号楼-1层011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二区11号楼-1层011
项目名称 | 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二区11号楼-1层011 | 项目编号 | GR2023BJ100504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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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北京西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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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88.00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1-10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丁博洋 / 联系电话:010-66295649 |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二区11号楼-1层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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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朝字第1337928号 | 目前用途 | 配套公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8.26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西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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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零散资产出售计划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本项目谨慎选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限购令等相关政策法规,并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规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交易标的重新挂牌。 (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4)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水、电、物业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同意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收取。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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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踏勘安排 | 标的房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邴先生 13811569199(集中组织预展,意向受让方须在工作日内提前电话预约),预展地点:标的房产所在地。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转让标的房地产处于空置状态。 2、标的房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邴先生 13811569199(集中组织预展,意向受让方须在工作日内提前电话预约),预展地点:标的房产所在地。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4、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26.4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或所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处置方法 | ①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②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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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10:00:00时止 (2)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竞买人,由该竞买人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后,可以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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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承诺函-模板011.pdf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011挂网.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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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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