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东市乐都区团结路小学建设项目(南挡墙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东市乐都区团结路小学建设项目(南挡墙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H2023-024)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东市乐都区团结路小学建设项目(南挡墙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914318,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维修挡墙254m;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东市乐都区团结路小学建设项目(南挡墙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东市乐都区团结路小学建设项目(南挡墙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
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
D级。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1)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其他要求: o
1.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形
o
1.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28
日,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7时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详细地址)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
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联
系电话:0971-4118139;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 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972-86261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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