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fgs2024-gkzb-cg-02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乾程010848848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
JGFGS2024-GKZB-CG-020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河北省


标段数量:
5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次框架招标主要系统梳理了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未来一年的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不限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段工程-湖北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段工程-川渝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工程、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甬绍天然气干线管道工程、西三线闽粤支干线(潮州-27#阀室段)工程-福建段、西三线闽粤支干线(潮州-27#阀室段)工程-广东段、西三线闽粤支干线与漳州LNG 外输管道联通工程、连云港至仪征原油管道工程连云港至淮安段、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珠中江干线等项目。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包)



标段编号:
PAC-JGGS-2407043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8-13 16:30:5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19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05 08:30:00

开标时间:
2024-09-05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E包: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性质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和转包。 3.2 资质要求 (1)ER腐蚀探头(A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电位传送器(B 包):①应提供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②应提供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业主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值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两年内)。 (3)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 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4)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D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5)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A、B 、C、D、E包通用): 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 (1)ER腐蚀探头、电位传送器(A、B 包通用)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2)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D 包通用) ①供货商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并且有按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成功运行5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上的经历,业主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②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包)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不低于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5 信誉要求(A、B 、C、D、E包通用)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不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包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供应商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5)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因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投标);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限制投标的;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数字化交付要求: 投标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油气储运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 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包)



标段编号:
PAC-JGGS-2407043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8-13 16:30:5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19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05 08:30:00

开标时间:
2024-09-05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C包: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性质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和转包。 3.2 资质要求 (1)ER腐蚀探头(A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电位传送器(B 包):①应提供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②应提供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业主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值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两年内)。 (3)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 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4)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D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5)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A、B 、C、D、E包通用): 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 (1)ER腐蚀探头、电位传送器(A、B 包通用)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2)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D 包通用) ①供货商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并且有按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成功运行5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上的经历,业主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②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包)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不低于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5 信誉要求(A、B 、C、D、E包通用)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不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包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供应商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5)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因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投标);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限制投标的;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数字化交付要求: 投标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油气储运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 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D包)



标段编号:
PAC-JGGS-2407043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8-13 16:30:5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19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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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05 08:30:00

开标时间:
2024-09-05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D包: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性质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和转包。 3.2 资质要求 (1)ER腐蚀探头(A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电位传送器(B 包):①应提供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②应提供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业主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值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两年内)。 (3)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 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4)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D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5)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A、B 、C、D、E包通用): 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 (1)ER腐蚀探头、电位传送器(A、B 包通用)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2)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D 包通用) ①供货商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并且有按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成功运行5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上的经历,业主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②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包)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不低于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5 信誉要求(A、B 、C、D、E包通用)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不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包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供应商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5)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因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投标);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限制投标的;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数字化交付要求: 投标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油气储运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 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电位传送器(B包)



标段编号:
PAC-JGGS-240704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8-13 16:30:5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19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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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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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05 08:30:00

开标时间:
2024-09-05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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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B包:电位传送器;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性质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和转包。 3.2 资质要求 (1)ER腐蚀探头(A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电位传送器(B 包):①应提供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②应提供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业主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值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两年内)。 (3)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 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4)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D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5)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A、B 、C、D、E包通用): 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 (1)ER腐蚀探头、电位传送器(A、B 包通用)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2)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D 包通用) ①供货商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并且有按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成功运行5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上的经历,业主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②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包)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不低于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5 信誉要求(A、B 、C、D、E包通用)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不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包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供应商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5)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因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投标);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限制投标的;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数字化交付要求: 投标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油气储运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 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2024年度阴保材料框架协议ER腐蚀探头(A包)



标段编号:
PAC-JGGS-240704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8-13 16:30:5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19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05 08:30:00

开标时间:
2024-09-05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A包:ER腐蚀探头;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性质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和转包。 3.2 资质要求 (1)ER腐蚀探头(A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电位传送器(B 包):①应提供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②应提供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业主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值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两年内)。 (3)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 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4)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D包):①应提供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②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一致的检验报告。 (5)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 包):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A、B 、C、D、E包通用): 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 (1)ER腐蚀探头、电位传送器(A、B 包通用)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2)交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直流供电阴极保护电源设备(C、D 包通用) ①供货商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并且有按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成功运行5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上的经历,业主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②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有效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阴极保护电位自动采集仪(E包) ①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②供货商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不低于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5 信誉要求(A、B 、C、D、E包通用)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不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包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供应商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5)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因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投标);被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限制投标的;集团公司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数字化交付要求: 投标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油气储运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 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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