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商业街10号楼改造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160.1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613102
项目名称: 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商业街10号楼改造工程(结算审核)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滨海工业园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商业街10号楼总建筑面积为2264m2。一层楼梯间51.2m2,其中改造面积51.2 m2。二层改造面积为1112m2。三层改造面积为1100.8m2(其中原建筑面积为915m2,钢结构雨蓬改造部分面积为185.8m2)。二层、三层层高均为3.6m。楼层板厚均为120mm。
项目总预算: 160.11万元(施工单位送审价)
服务内容: 负责本工程的工程量、联系单的工程量及结算价审核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3442.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3442元 ,上限:3442元
价格说明: 造价咨询报酬为3442元人民币(此报酬不予调整),支付时按以下方法计算: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送审的金额按定额差率累进法进行计取并下浮20%收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13 11:38 至 2023-06-16 11:3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须为2023年度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的中介机构名单内的单位,且未在相关部门处罚期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6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574-65720269
联系地址: 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613102
项目名称: 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商业街10号楼改造工程(结算审核)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滨海工业园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商业街10号楼总建筑面积为2264m2。一层楼梯间51.2m2,其中改造面积51.2 m2。二层改造面积为1112m2。三层改造面积为1100.8m2(其中原建筑面积为915m2,钢结构雨蓬改造部分面积为185.8m2)。二层、三层层高均为3.6m。楼层板厚均为120mm。
项目总预算: 160.11万元(施工单位送审价)
服务内容: 负责本工程的工程量、联系单的工程量及结算价审核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3442.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3442元 ,上限:3442元
价格说明: 造价咨询报酬为3442元人民币(此报酬不予调整),支付时按以下方法计算: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送审的金额按定额差率累进法进行计取并下浮20%收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13 11:38 至 2023-06-16 11:3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须为2023年度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的中介机构名单内的单位,且未在相关部门处罚期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6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574-65720269
联系地址: 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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