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对彭水县人民医院护墙板、吊顶更换维护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35,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35,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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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对病房区域护墙板、吊顶受损区域进行维修更换,详见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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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00.00 | 1(项) | ¥135,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应当包含装饰或装修相关内容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应当包含装饰或装修相关内容)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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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8-19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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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8-19 16: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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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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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需求文件
五、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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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起,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服务义务,工期4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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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二)本次报价为为包干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各类人工费(含税)等所有完成本项目的费用,采购人不得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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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凭有效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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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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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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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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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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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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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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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7849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