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川市三区重点河道水系安全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40.3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0.37万元
招标公司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马志全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梦璇183952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银川市三区重点河道水系安全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三区重点河道水系安全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 银川市三区重点河道水系安全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3〕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水务 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市三区重点河段、沟道等。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增设警示牌、新增和修补围栏、维修加固河道附属建筑物、配套救援设备、视频监控系统。①河道管 理所辖区:本次共计新增警示牌755块,修补围栏1500米,配套救援设备265处,第二排水沟城市段植草砖维修2500平方米、堤顶道路维修4800 平方米,维修典农河溢流堰并翻修配套闸门2处,增加视频监控点58处。②兴庆区辖区:本次共计新增警示牌46块,新增和修补围栏40米,配套 救援设备33处,增加视频监控点3处。③金凤区辖区:本次共计新增警示牌440块,新增和修补围栏1600米,配套救援设备56处,增加视频监控 点65处。④西夏区辖区:本次共计新增警示牌238块,新增和修补围栏3900米,配套救援设备87处,增加视频监控点31处。
2.3 施工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设备采购标段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实际根据主体工程进度要求供货;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2.4 项目估算价:1040.37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增设警示牌、新增和修补围栏、维修加固河道附属建筑物等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全部内容;本项目设备采购标段范围及内容:视频监控及扬声设备、无人机设备等内容(包含设备安装技术指导、调试、设备售后及运维服务 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二个标段,分为施工标段、设备采购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其中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 上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 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设备采购标段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时针对本项目中的高清摄像头(含远程),制造商对高清摄像头(含远程)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未提供授权或同一品牌型号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 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 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 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21时00分至2023 年1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 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 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陆管理,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程序在规 定时间内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语音提示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提前登录“宁夏回 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若未按系统规定进行签到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的的后果自 负。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 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4号
联 系 人:马志全
电话:0951-688830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
联系人:宋梦璇、汤海天、杨赫
电话:18395290207 1775236954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