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中26-6油田开发项目(一期)液动关断阀采办
金额
92179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cnccc-hw-gk-6435
预算金额921791万元
招标联系人邹永前022665023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渤中26-6油田开发项目(一期)液动关断阀采办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渤中26-6油田开发项目(一期)液动关断阀采办

采购项目编号:
23-CNCCC-HW-GK-643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0-19 18:32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
邹永前

联系电话:
02266502353

联系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渤中26-6油田开发项目(一期)液动关断阀采办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435/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10-19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24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13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3-11-13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新建 1 座中心平台 BZ26-6CEPA 、 1 座无人井 口平 台 BZ26-6WHPB 、 4 条海底管 道、 2 条海底电缆,并对 3 座相关 平台进行适应性改 造,电力依托渤中 - 垦利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供应。 项 目总投资 921,791 万元,其中勘探投 资 80,405 万元,开发投资 748,052 万元,弃置费 93,334 万 元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 3.2(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固定式液动关断阀阀体的设计必须至少满足API 6D和ASME B16.34的要求,浮动式关断阀阀体的设计必须至少满足ASME B16.34的要求。阀门的防火设计应满足API 607或API 6FA。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API 6D、第三方防火型式认证证书。 3.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取证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 (1)国内产品:针对阀门制造的取证级别,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当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国外产品:针对阀门制造的取证级别,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当取得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阀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型式试验和制造监督检验(或者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过渡期内(2024年5月31日之前)未取得上述证书的,需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 3.4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则应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业绩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液压关断阀应具有至少两个合同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1)至少有一个业绩包含一个不低于12寸2500磅(输送介质为石油或天然气、密封形式为硬密封)的液压关断阀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关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技术附件(阀门尺寸、阀门磅级、输送介质、密封型式))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7须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起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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