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清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毛发检毒设备及WiFi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金额
20.7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4]nx[xj]2020004
预算金额20.75万元
招标公司闽清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庄禹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海0591-8733269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闽清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毛发检毒设备及WiFi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124]NX[XJ]2020004-1



一、项目编号: [350124]NX[XJ]2020004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毛发检毒设备及WiFi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4]NX[XJ]2020004-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斯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03号顺丰楼203#商场E6室 207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4]NX[XJ]2020004-1 包1
福州斯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503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北京云端光科 H1型、云端毛发检测试剂 1(套) 109900 109900
1-2 A032506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杭州零域 哨兵V2.0 2(套) 48800 976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庄禹 (包1)
评审专家: 张祥中,丁卓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帐号:5919026923103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4]NX[XJ]2020004-1 包13112.5
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小组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对各供应商资格和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公安局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方式:059122372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联系方式:0591-8733269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文海
电 话:0591-87332692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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