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凤凰城(A地块、B地块)供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忠庆0513-81819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4
公告正文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凤凰城(A地块、B地块)供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凤凰城(A地块、B地块)供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即招标人)海安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在海安高新区海化路北侧、镇南路西侧,海化路南侧、镇南路西侧,海安镇曙光路北侧、镇南路西路,人民路南侧、永安路西侧新建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A、B两个地块。本期建设项目内容: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A、B地块(海行审【2019】511号),总建筑面积628981.8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67527.8平方米(住宅面积444772.7平方米,商业面积14393.98平方米,农贸市场1000.15平方米,幼托用房面积800平方米,附属用房及设施6560.9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60415.78平方米(其中人防总面积36412.79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038.27平方米。(2)工程地点:海安市高新区海化路北侧、镇南路西侧,海安镇曙光路北侧、镇南路西路,海化路南侧、镇南路西侧。(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1、红线内所有电力配套设计;2、红线内/公变,即从开闭所中置柜至居配电表箱:红线内电缆的供应、安装、接线、调试等;配电房内设备供货、安装、电缆的敷设、接线、验收、送电等全部内容等;配电房智能化系统;3、配电房内土建工程,即配电房土建:含配电房结构、内外墙涂料,回填土方、设备基础、电缆沟(含盖板)、地坪等土建部分;红线内排管/顶管、电缆井施工,即红线内排管/顶管供应及安装、电缆井施工:挖回填土、管道、电缆井(含井盖)的施工及分支箱及表箱基础施工。(4)工期:本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编号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人员要求L3206210336000019001001EPC总承包6900①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②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②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60周岁及以下。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 2019 年 06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1 年 03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 求 按 苏 建 建 管 [2017]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e. 投标人承诺书。(8)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限中 1 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06月01日到2021年06月24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标段(网上支付),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06月24日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7.其他事项(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 份、含电子文件 1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6)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高新区 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中)161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丁忠庆、吉杨 联系电话:15850546638 电话:0513-8181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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