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kt-2024-0620-0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一、询比采购条件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2.2项目编号:HBKT-2024-0620-02
2.3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约135154.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040.09㎡,地下建筑面积约42114.49㎡;
2.4采购范围: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所有建设项目及配套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2.5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6预算金额(费率):0.6‰
2.7服务周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完整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9项目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自2024年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近期社保参保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筑工程类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响应人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查询截图,承诺日期或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参与本项目前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与该服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询比公告响应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6日(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开标/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与闽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65553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6639288857
7.3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朱先生
监督电话:0392-3997776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2.2项目编号:HBKT-2024-0620-02
2.3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约135154.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040.09㎡,地下建筑面积约42114.49㎡;
2.4采购范围: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所有建设项目及配套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2.5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6预算金额(费率):0.6‰
2.7服务周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完整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9项目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自2024年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近期社保参保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筑工程类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响应人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查询截图,承诺日期或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参与本项目前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与该服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询比公告响应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6日(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开标/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与闽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65553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6639288857
7.3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朱先生
监督电话:0392-3997776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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