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船舶操作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自主比质比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船舶操作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ZB-2023-业务外包-19
(三)价格说明: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广州港引航1号” “广州港引航2号” “广州港引航3号”“广州港引航5号”“穗港引7”“穗港引8”“穗港引9” “穗港引10” 、“穗港引18”9条船以及在建2条引航交通船共11条船的水手、机工等船舶操作业务服务,费用一年约723.84万元,四年约2895.36万元;第二部分为:“穗港21” “穗港消拖28”“海港消拖6” “穗港消拖32”共4条船以及在建2条拖轮共6条船的水手、机工等船舶操作业务服务,费用一年约377.52万元,四年约1510.08万元;第三部分为:“穗港引12”“海港消拖2” 共2条船的水手、机工等船舶操作业务服务,费用一年约124.8万元,四年约499.2万元。
(五)服务期限:2+2年。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九)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十)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比质比价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 报价人应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作业业务外包合格供应商。
5. 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及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报价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报价人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三)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裙楼2楼)。
四、报价人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比质比价文件的,报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比质比价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三) 报价人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报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报价人应在比质比价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报价人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30
(二) 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30。
(三)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四) 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30-10:00。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报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报价人可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五)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gz.gemas.com.cn/)。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296号
联 系 人: 谢小军
联系电话: 020-82153156
联 系 人:赵 工
联系电话:020-83050907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日期: 2023年2月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船舶操作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ZB-2023-业务外包-19
(三)价格说明: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广州港引航1号” “广州港引航2号” “广州港引航3号”“广州港引航5号”“穗港引7”“穗港引8”“穗港引9” “穗港引10” 、“穗港引18”9条船以及在建2条引航交通船共11条船的水手、机工等船舶操作业务服务,费用一年约723.84万元,四年约2895.36万元;第二部分为:“穗港21” “穗港消拖28”“海港消拖6” “穗港消拖32”共4条船以及在建2条拖轮共6条船的水手、机工等船舶操作业务服务,费用一年约377.52万元,四年约1510.08万元;第三部分为:“穗港引12”“海港消拖2” 共2条船的水手、机工等船舶操作业务服务,费用一年约124.8万元,四年约499.2万元。
(五)服务期限:2+2年。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九)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十)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比质比价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 报价人应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作业业务外包合格供应商。
5. 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及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报价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报价人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三)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裙楼2楼)。
四、报价人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比质比价文件的,报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比质比价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三) 报价人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报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报价人应在比质比价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报价人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30
(二) 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30。
(三)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四) 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30-10:00。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报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报价人可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五)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gz.gemas.com.cn/)。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296号
联 系 人: 谢小军
联系电话: 020-82153156
联 系 人:赵 工
联系电话:020-83050907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日期: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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