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计量站维修
称重仪表更换维修
胶皮垫服务
柱式传感器更换维修
桥式传感器更换维修
校称服务
挖掘机服务
金额
2.4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wd-2024zb038
预算金额
2.41万元
招标公司
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15641231555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里志鹏0412-3161688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9/1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5
公告正文
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WD-2024ZB03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维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167元,招标人为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维修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维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维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1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D-2024ZB038 项目名称: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计量站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4167元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24167元 采购需求: 序号服务名称最高限价(元/次、台)备注 1 桥式传感器更换维修2380 2柱式传感器更换维修 6001 3传感器安装费340 4称重仪表更换维修3987 5传感器分配处理器更换维修(防浪涌)1530 6校称服务1148 7维修检查费1870 8清称服务1785包含渣土清运,不含吊装 9 吊装服务费765 10挖掘机服务1020 11 热水(冬天)1020 12人工服务费706 13 胶皮垫服务1615 总价24167 服务期限: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 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 发送电子邮件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3161688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nwddlgs@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 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 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规定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 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领取文件需提供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24138895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于本公告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兴海管理区站前街立新委 联系人:王 电 话:15641231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联系人: 里志鹏 电 话: 0412-3161688 电子邮件: lnwddl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坠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9? 1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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