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2、项目业主: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
1.3、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件:韶发改国防【2021】1号
1.5、项目代码:2105-440204-04-01-620334
1.6、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
1.7、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1.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和工期要求
2.1、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193号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程主要建设规模:主要利用原有建筑,规划设置“五个功能区”,分别是综合区、教学区、训练区、学员生活区和保障人员生活区。总建筑面积22070.5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改造、训练场改造、基地内道路、教学楼广场铺装、绿化工程、监控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任务书等内容)。
2.4、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6363.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809.99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126.02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含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保证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的所有工程设施:
(1)勘察部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形图修测、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
① 总平面规划设计(原修建性规划设计)优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效果图)优化;
② 初步设计(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的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土石方算量、土方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监控、电梯工程部分等);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设计、咨询、审图);
③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土方设计、道路、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管线设计(水、电、通信)等;
④施工图清单预算(须经招标人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仅作为控制限额设计的依据,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中标人编制施工图清单预算产生的所有费用);
⑤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⑥后续设计服务工作,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⑦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6、工期要求: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方案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阶段(含初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报告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含绿色建筑)。
(3)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下发后 3个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图设计阶段(含绿色建筑、详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及施工图预算。
(5)施工图修编(含绿色建筑):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初步审查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其中勘察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可以是独立法人、合伙形式或有限公司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 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① 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c、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d、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 | 为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 |
2 |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3 | 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为招标人下属单位1 |
4 | 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为招标人下属单位2 |
5 | 韶关市金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为招标人下属单位3 |
6 | 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 |
7 |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5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V1》,了解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综合类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及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的形式”中的内容表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3)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16栋
联系人(部门):肖工
联系电话:0751-6919911
9.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华园新村8栋2楼(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部门):周工、吴工
联系电话:0751-8533381、8536891
9.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8633071、8633211
9.4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88313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年7月10 日00时00分至2021年7 月16 日24时00分 |
2 | 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16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20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1年7月20 日16时30分至2021年7月23 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7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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