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南丹县城区风貌改造人行道石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JZX-2010-113
三、招标人: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采购石材A标约5万㎡、B标约5万㎡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8月7日
七、开标时间:2010年9月20日9时30分
八、中标结果
港龙(泉州)食材有限公司为A标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8456088.00元,交付使用期为20天内;云浮市华嘉石材有限公司为B标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8500247.00元, 交付使用期为20天内。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周有斌、罗敏、李权桦、廖伯军、韦德
十、公告期: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10月11日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0771-5848090
十二、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事实依据。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