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能源火炬农场光伏复合项目(二期)之总承包工程招标结果公示
金额
13079.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19-4679
预算金额13079.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中标联系人李国安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能源火炬农场光伏复合项目(二期)之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JG2019-4679]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00时00分 至 2019年10月8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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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万元)

13079.155252

11836.07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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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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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020年3月31日24时前实现全容量建成投运

2020年3月31日24时前实现全容量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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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能力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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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李国安

吴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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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证/证书编号:粤14415153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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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粤电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382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联系电话:020-85136521

招标人名称:广东粤电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1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申请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1)资质或同时具有(2)、(3)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e)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201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业绩

1.1投标人应具有如下业绩:
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应具有2个10MW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电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有设计分包,则设计分包商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至少2个10MW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电站设计业绩。
1.2 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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