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磋商文件的意见征求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fs-c-2024-117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一彬0591-833933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磋商文件的意见征求公告 (招标编号:FJGC-FS-C-2024-11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420万元,招标人为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凡有能力 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9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1.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3.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1)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资质单位,联 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2)若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3.1.1~3.1.7 条款的资格证明材料。(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磋商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 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 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未明确的则以牵头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5)使 用联合体磋商方式参与本次磋商的,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完整填写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书须 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 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 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的,相关联 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7)联合体磋商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派出;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 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 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 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 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9)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交 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采 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 定为中小企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 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24日08时29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七、其他 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磋商文件的意见征求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下称本 项目)磋商文件进行意见征求,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磋商文 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意见征求公告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 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若潜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 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83393301@163.com) 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可邮寄)。各潜在供应商可于意见 征求会议开始时间前派代表到现场参与意见征求会议。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 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意见征求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意见征求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30止(北 京时间)。 附:南面周界围墙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磋商文件。 采购人: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马先生、陈先生 联系方法:0591=63063929、63063916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法: 0591-8339330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监事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联系人:马先生、陈先生 电 话:63063929、63063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人: 徐一彬 电 话: 0591-83393301 电子邮件: 833933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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