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设备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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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7424001201 | ||||||||||||||||||||||||||||||||||||||||
招标内容: | |||||||||||||||||||||||||||||||||||||||||
清河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设备升级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设备升级项目招标人为清河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河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设备升级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设备升级项目;2)建设地点:清河县人民医院;3)建设内容:血气生化分析仪、麻醉机、纤维支气管镜、心电监护仪、输注泵、病床及教学器材模型等医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4)供货及安装期:接甲方供货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7 00:00至2023-06-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8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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